
DAC8 獲批半年,歐盟加密稅收透明進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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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C8 獲批半年,歐盟加密稅收透明進展如何?
DAC8 是歐盟各國為建設更加全面透明的稅收制度達成的共識。
撰文:TaxDAO
為了適應不斷變化的金融環境,2022 年 12 月,歐盟委員會提議建立一個報告框架,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報告歐盟客戶的交易。2023 年 5 月,歐盟財長達成政治協議,同年 10 月歐盟成員國正式通過了關於稅收領域行政合作的第 2011/16/EU 號指令,即 DAC8,為加密資產引入了全面的稅收透明度規則,並擴大了成員國稅務機關之間的合作。
根據規定,歐盟成員國必須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將 DAC8 主要規則轉化為國家法律,新規定將於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但是,有兩個例外情況:與身份識別服務相關的規定應在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前轉化為國家法律,並於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與 TIN 驗證相關的規定應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轉化為國家法律,並於 2028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
DAC8 的主要內容
DAC8 要求加密貨幣公司報告客戶持有的信息,允許稅務機關共享個人加密貨幣持有量數據,這意味著所有位於歐盟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無論其規模大小,都必須報告居住在歐盟的客戶的交易。修正案主要涉及加密資產交易某些收入的報告和自動交換信息,以及為高淨值個人提供預先納稅裁決。該指令通過擴大登記和報告義務的範圍以及改善稅務機關之間的整體行政合作來加強現有的立法框架,旨在阻止資產使用加密貨幣藏匿在海外提高歐盟成員國發現和打擊稅務欺詐、避稅和逃稅的能力。
DAC8 最新進展
歐盟少數國家已經開展 DAC8 法案的國內化。據報道,西班牙財政部正在對《一般稅法》進行立法改革,以允許西班牙稅務局能識別和接管持有逾期債務的納稅人擁有的加密資產。在非西班牙平臺上持有任何加密資產的西班牙居民必須在下月底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但資產負債表超過相當於 5 萬歐元(約合 5.4 萬美元)加密資產的個人才有義務申報其持有的外國資產。2024 年 3 月 25 日,捷克共和國政府宣佈修訂《國際稅務合作及其他相關法案》的法案草案,推進 DAC8 國內化進程。該法案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自動交換加密貨幣資產交易的信息,包括數字服務提供商對高淨值個人或 DAC8 的預先稅收裁決。2024 年 3 月 21 日 Slovakia 財政部就 DAC8 法案開展徵求意見,啟動 DAC8 納入國內法。然而,目前幾無國家將相關法案落地。在法案落地前,加密機構尚有時間進行內部改革以適應 DAC8 的要求,投資者也必須做好準備迎接 DAC8 的影響。
DAC8 如何與加密資產相關?
DAC8 將信息自動交換的範圍擴大到加密資產和電子貨幣,適用於電子貨幣和央行數字貨幣(CBDC)方面的金融機構。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應每年收集信息,向居住、授權或註冊成員國的稅務機關報告包括有關加密資產提供商本身、可報告用戶和可報告加密資產的交易信息。此外稅務機關將通過歐盟共同通信網絡與用戶居住地的稅務機關共享當地報告的信息。
DAC8 通過修訂「存款機構」和「存款賬戶」的定義,將電子貨幣的概念納入 CRS 框架,將持有電子貨幣、產品或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實體納入 CRS 下報告金融機構的範圍。
DAC8 擴大了需要報告的信息。DAC2/CRS 下的報告要求已擴大到包括報告人作為控制人或股權持有人的角色的報告,金融機構將需要蒐集或評估客戶的相關信息。此外,新分類的金融機構將被要求從變更生效之日起收集和審查其客戶的自我證明:①該賬戶是否為聯名賬戶,包括聯名賬戶持有人的人數②賬戶類型③該賬戶是原有賬戶還是新賬戶。
DAC8 還引入了與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後發佈、修改或續簽的高淨值個人(即裁決涵蓋的交易超過 150 萬歐元的個人)的跨境稅務預先裁決相關的信息交換。成員國主管當局應自動交換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後發佈、修改或續展的以下類別的跨境預先裁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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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或一系列交易的金額超過 150 萬歐元,並且該金額在裁決中提及的涉及和涉及一個或多個自然人的稅務事務的預先跨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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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自然人在成員國的稅務居住地的預先跨境裁決。
DAC8 擴大了現行稅務相關信息交換規則的範圍,包括關於自動交換非託管股息和類似收入信息的規定,補充 DAC 的現行規定。同時還擴大了 DAC 在增值稅、其他間接稅、關稅、反洗錢措施和幫助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的規定方面的適用範圍。此外,DAC8 還提出了在未經成員國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交換的信息的可能性,成員國應基於《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第 215 條的法案所涵蓋的目的發送信息,併為此目的與成員國負責限制性措施的主管當局共享,以防止違反制裁。
DAC8 加強了 TIN 的報告和溝通。委員會將為成員國提供工具,允許對報告實體或納稅人提供的納稅人識別號進行自動電子驗證,以便自動交換信息。同時,成員國將努力確保允許報告實體在 DAC1、DAC2、DAC3、DAC4、DAC6、DAC7 和 DAC8 範圍內獲得對納稅人識別編碼有效性的電子確認。
DAC8 是歐盟各國為建設更加全面透明的稅收制度達成的共識,標誌著歐盟在監管快速發展的加密貨幣方面邁出了重大一步。雖然仍需假以時日,但伴隨各國逐步推進 DAC8 法律國內化,DAC8 也將正式在加密貨幣監管實踐中得到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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