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b3 創業,公司設在哪裡稅更低?香港、新加坡、內地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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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 創業,公司設在哪裡稅更低?香港、新加坡、內地對比
創業者在選擇創業地時,除了要考慮政策環境,還需要從稅務籌劃的角度出發,選擇最有利於企業長期發展的地區。
撰文:鄭園
隨著全球 Web3.0 技術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華人企業家選擇出海創業,尤其是選擇在政策友好、環境穩定的香港和新加坡。香港和新加坡在 Web3.0 領域的態度積極、監管透明,為創業者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和支持。在香港,知名的 Web3.0 公司如 Animoca Brands 和 HashKey,通過不斷創新和拓展,已經在全球範圍內取得了顯著成就。而新加坡則吸引了像 Binance 和 Crypto.com 這樣的行業巨頭,憑藉其良好的法律框架和稅收優惠政策,成為了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創業的熱土。
創業者在選擇創業地時,除了要考慮政策環境,還需要從稅務籌劃的角度出發,選擇最有利於企業長期發展的地區。
三地政策對比
中國內地與香港以及新加坡的納稅政策均有所不同,具體區別如下。
1 中國大陸與中國香港
在稅制方面,對於企業來講,中國大陸與香港地區的主要區別在於:
而在主要稅種方面,中國大陸共計 6 大項,具體分為:
-
企業所得稅(5%,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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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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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3%,9%,13%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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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分紅、資本利得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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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收入(全球徵稅)
中國香港地區主要稅種有企業利得稅(8.25%-16.5%)和薪俸稅(2%-17%),其他包括股東分紅、海外收入、股票增值均不需要納稅。
2 中國與新加坡
在稅制方面,中國與新加坡的稅制有很大的區別,如下:

下面再通過三個具體案例,分別說明在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和新加坡創業開公司面臨的納稅責任和納稅成本。
案例一:中國內地創業
王先生是一名年輕的 Web3 創業者,他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區塊鏈技術公司,專注於開發去中心化應用(dApps)。
1 公司層面稅務
假設王先生的公司在成立後的第一個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00 萬元人民幣,其中稅前利潤為 500 萬元。根據中國的稅務政策,他的公司需要繳納 25% 的企業所得稅,即 125 萬元。此外,他的公司還需要繳納增值稅,假設他的產品適用 13% 的稅率,並且有 500 萬元的進項稅,那麼他需要繳納的增值稅為(1,000-500)*13%=65 萬元。
2 個人層面稅務
作為公司的唯一股東,王先生從公司分紅 375 萬元(500 萬元稅前利潤扣除 125 萬元企業所得稅),需要繳納分紅個稅 75 萬。假設他從公司領取稅前年薪 100 萬元人民幣,根據中國的累進稅率,他的個人所得稅大約為 43 萬元(簡化計算)。
最終,王先生能到手的收入為:100 萬元(工資) + 375 萬元(分紅) - 43 萬元(個人所得稅)-75 萬元(分紅個稅) = 357 萬元。
案例二:中國香港創業
李小姐是一位經驗豐富的 Web3 創業者,她在香港成立了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主要為跨國企業提供區塊鏈解決方案。
1 公司層面稅務
假設李小姐的公司在成立後的第一個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00 萬港元,其中稅前利潤為 500 萬港元。根據香港的稅務政策,首 200 萬港元的利潤稅率為 8.25%,其餘部分適用 16.5% 的稅率。她需要繳納的公司所得稅為 66 萬港元(200 萬 × 8.25% + 300 萬 × 16.5%)。
2 個人層面稅務
李小姐(香港納稅居民)每年從公司領取 100 萬港元的工資。根據香港的累進稅率,她的個人所得稅大約為 15 萬港元(簡化計算)。此外,她從公司分紅 434 萬港元(500 萬稅前利潤扣除 66 萬公司利得稅),在香港分紅不需要繳納任何稅款。
最終,李小姐能到手的收入為:100 萬港元(工資) + 434 萬港元(分紅) - 15 萬港元(個人所得稅) = 519 萬港元。
案例三:新加坡創業
陳先生(新加坡納稅居民)是一名資深的 Web3 創業者,他在新加坡成立了一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專注於提供安全、高效的數字資產交易服務。
1 公司層面稅務
假設陳先生的公司在成立後的第一年營業收入達到 1000 萬新加坡元,其中稅前利潤為 500 萬新加坡元。根據新加坡的稅務政策,首 20 萬新加坡元的利潤享受稅收減免,共繳納稅款 1.275 萬元(10*4.25%+10*8.5%=1.275)其餘部分適用 17% 的稅率。他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約為 82.875 萬新加坡元(1.275 + 480 萬 × 17%)。
此外,他的公司還需繳納 9% 的消費稅(GST),假設年銷售額中有一部分適用消費稅,那麼他需要繳納的 GST 大約為 90 萬新加坡元(1000 萬 × 9%)。
2 個人層面稅務
作為公司的主要股東,陳先生每年從公司領取 100 萬新加坡元的工資。根據新加坡的累進稅率,他的個人所得稅約為 24 萬新加坡元(簡化計算)。他從公司分紅 417.125 萬新加坡元(500 萬稅前利潤扣除 82.875 萬企業所得稅),在新加坡分紅不需要繳納任何稅款。
最終,陳先生能到手的收入為:100 萬新加坡元(工資) + 417.125 萬新加坡元(分紅) - 24 萬新加坡元(個人所得稅) = 493.125 萬新加坡元。
數據對比總結

通過上述數據對比可以看出,不同地區的稅收政策對創業者的影響顯著。香港的稅負最輕,因只有三項直接稅且設有免稅額度,創業者能到手的收入最高;新加坡次之,雖然稅負較低,但由於需要繳納消費稅,最終收入略低於香港;中國內地的稅負較重,最終到手收入最少。這些數據可以幫助創業者在選擇創業地點時做出更加明智的決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創業者使用不用國家或地區的稅率,需要符合該創業者為當地納稅居民的相關規定。若中國納稅居民在出海創業,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一般需要在向中國境內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申報的時間為取得所得的次月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內申報納稅。
總結
對於 Web3 創業者來說,選擇適合的創業地不僅需要考慮稅務知識和納稅成本,還需對比不同國家的監管政策和法律環境,以確保企業的長遠發展。香港和新加坡在 Web3 領域的開放態度和優越的稅收政策為創業者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平臺。然而,創業者在做決定前,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和財務顧問,以便全面瞭解各地的法律法規和稅務風險,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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