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宇晨勝訴的一小步,區塊鏈再一次“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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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宇晨勝訴的一小步,區塊鏈再一次“被看見”
名滿天下,謗滿天下,是每個時代創新者的宿命。
撰文:深潮TechFlow 洗碗工
人紅是非多,孫哥如是說。
近日,孫宇晨在和重慶商界傳媒集團的訴訟中勝出,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該媒體公開道歉,證明了其“被SEC調查”純屬子虛烏有。

在區塊鏈領域,現有法律框架之下的合規運營因邊界模糊而非常之難,尤其是對於那些名噪一時的行業名人和熱點項目,由於種種原因的限制,他們往往是被動塑造形象的一方,在大眾媒體渠道發出聲音的機會相對渺茫。
回到本次訴訟糾紛中,該媒體的信源是美國科技媒體 The Verge 於 2022 年 3 月 9 日發佈的報道,並且在文中明確提及 SEC/IRS/FBI和檢察系統均未做出對孫宇晨的直接指控行為,而在被告方發佈於 3 月 11 日的的措辭中,卻變為“FBI 調查孫宇晨,疑似涉嫌內幕交易 商界快訊”,以及“逃避ICO禁令”、“涉嫌欺詐”、“洗錢”等等措辭。明顯離題萬里,並且在 2 天時間內未進行任何事實核查。

經過漫長的訴訟,孫宇晨獲得最終勝利,但是其只尋求被告方的公開道歉和支付公證費用,並未進行其他索賠,長達兩年多的精神創傷終於被治癒。
謊言飛奔,真理跛行其後
耗時兩年,正義雖遲但到。
媒體的權力在於對信源和傳播渠道的掌控,如麥克盧漢所言,媒介即信息,重要的不是信息本身,而是對信息的形塑和對渠道的管控,比如在該媒體的快訊中,基本上是對原文報道的剪裁和拼接,而非自行調查的結論。
打開《民法典》,可以發現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在孫宇晨的案件中,法院認定被告重慶商界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未盡到合理的核實義務,發佈的報道含有失實內容,侵害了孫宇晨的名譽權,因此判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刪除不實報道、公開賠禮道歉以及賠償損失。
道理在誰那一方,至此已經非常明晰,孫宇晨在兩年後證明了自己,得到了應有的賠償——恢復名譽。
雖然勝訴,但是距離孫宇晨迴歸到正常的人物形象或許還需要很長時間。在新技術變革和採納的早期階段,總會有有一批先行者去嘗試,去突破禁區,並且確立新的行業規範。
這確實有一些不公,自證清白者,反而是被直接汙名化的受害者。
在區塊鏈技術的浪潮中,波場TRON及其創始人孫宇晨一直是行業的焦點。孫宇晨不僅是波場TRON的領航者,還積極促成 USDT 和波場TRON的合作,打造了上千億的穩定幣市場,並且極大的促進了區塊鏈在世界範圍內的落地和普及。
然而,2022 年的這篇不實報道,將他和波場TRON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但是孫宇晨並未放棄過,就如同為期兩年的訴訟一樣,總要有人站出來。
孫宇晨的勝訴不僅是對個人名譽的捍衛,對區塊鏈行業合規進程也許也是一次重要推動。在審理的過程中,法院對區塊鏈行業運作模式進行了深入瞭解和調查,這不僅證明了孫宇晨個人的合規性,也為其他區塊鏈企業提供了合規運營的參考。

在區塊鏈行業走出最早的荒蠻時代後,如何登堂入室完成主流化成為當務之急。在西方,歐洲出臺更多的監管措施,比如 MiCA 對穩定幣的細則規定,美國通過一系列訴訟釐清監管邊界,並且通過 ETF 完成和主流金融行業的對接,但是在廣闊的東方世界,除了中國香港的保留地和實驗區,區塊鏈要走的路還有很長。
如同加密行業的未來發展已經要走向合規化,孫宇晨也一直在思考如何讓加密技術惠及更多普通人,從穩定幣和交易所為觸角向外延伸,越來越多的普通個體被納入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即使在被不實報道傷害的兩年中,他也一直沒有放鬆金融普惠的夢想。
本次孫宇晨名譽案的勝出,揭示了一個被人們忽略的常識:即使是區塊鏈行業從業者,也有權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反而言之,既然區塊鏈行業也可以對簿公堂,那麼也間接說明區塊鏈行業具備某種程度的正當性,這是本案的最大意義和驚喜所在。
個人名譽事小,Web3 行業事大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孫宇晨一向是要成為區塊鏈行業發展的風向標。

不必諱言,長期以來,區塊鏈概念在大多數主流語境下的形象都趨向負面,而部分媒體的推波助瀾不但無助於新技術革命的發生和應用,還會造成誤解。
如同區塊鏈的透明,孫宇晨也一直提供詳盡的波場TRON 和火幣HTX 交易量的各類數據,這些數據展現了對自己的絕對信心。這種透明度向公眾展示了區塊鏈技術的核心優勢之一——數據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引導公眾形成對區塊鏈技術的信任。
雖然孫宇晨打贏了自己的名譽保衛戰,但也有人認為這是小題大做,沒必要上綱上線,但是站在行業發展的全局視角來看,這或許也有關 Web3 的發展。
打造良好的行業形象,和從業者的個人聲譽緊密相連,孫宇晨作為區塊鏈行業的老兵,一直在為此努力。
孫宇晨作為一位公眾人物,其名譽權的勝訴為其他公眾人物提供了維權的參考。這不僅有助於保護個人名譽,也提醒了公眾,在監督和批評時應當基於事實,避免無端的攻擊和誹謗。
如果打開孫宇晨社交媒體的評論區,那麼會發現兩件事,第一是孫宇晨每天都在面對比侵犯名譽更普遍的評論區調侃,第二是孫宇晨從來不會關閉評論區,清風拂面,任爾宣洩。
實際上,根據民法典規定和法院判決,被告已經在用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對孫宇晨進行評價,而任意自然人都具有名譽權。
某種意義上,孫宇晨從未被“封殺”或者被消失,他一直都存在,無論你喜歡不喜歡。
孫宇晨的勝訴不僅為其個人名譽權的恢復提供了法律支持,也為公眾提供了一個瞭解和認識區塊鏈技術的重要窗口,促進了公眾對區塊鏈技術及其行業的認知和理解。
實際上,司法領域也和區塊鏈有很大關聯,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就曾發佈《關於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意見》,以期進一步推動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的應用。
區塊鏈+司法,僅有助於提高司法效率和透明度,還能促進法律的迭代和更新,以適應技術發展的需要。而孫宇晨一直是拓展區塊鏈應用邊界的先鋒人物,這一次也算身體力行。
從 2008 年比特幣問世,到孫宇晨結識 Ripple 並回國創業的歷程中,孫宇晨經歷了公鏈(波場TRON),交易所、DeFi、穩定幣、NFT 、RWA等幾乎所有行業熱點。
結語
天若有情天亦老,孫宇晨已經度過了自己的而立之年,一代人的青春歲月,也隨光華流轉,希望這場法律勝利能讓孫宇晨初心不改,繼續為區塊鏈行業發展發光發熱。
名滿天下,謗滿天下,是每個時代創新者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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