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成律所肖颯團隊做客火幣直播:數字金融創新的法律風險及生存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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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所肖颯團隊做客火幣直播:數字金融創新的法律風險及生存法則
本次直播以“合規與詐騙:數字金融時代的法律風險與案例解析”為主題,探討了數字金融產品的合規生存法則、法律風險等。
數字金融時代,隨著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創新應用的推出,法律風險和合規問題逐漸凸顯。法律的滯後性導致其難以處理高速發展、變化的新事物,企業在高速進行科技創新的同時也往往難以兼顧自身合規性。
11月15日,火幣HTX協同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肖颯及其團隊通過火幣直播進行法律科普。本次直播以“合規與詐騙:數字金融時代的法律風險與案例解析”為主題,探討了數字金融產品的合規生存法則、法律風險等。
比特幣的法律屬性
直播中,肖颯表示,比特幣歸屬於數據還是財產,在法律層面存在爭議。
據其介紹,目前圍繞比特幣的法律屬性,理論界與實務界的認識主要有兩派觀點:一是虛擬財產的否定論,認為虛擬財產只是一種網絡空間中的虛擬數字信息,僅能構成數據,但質疑其在現實世界中是否構成財產;二是虛擬財產的肯定論,即認可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
肖颯指出,從刑法的角度來看,會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財產性的權利,或者說直接認為它是一種財產。在我國部分地區,USDT以及部分主流虛擬貨幣,可能會被當作數據進行判定。所以,盜竊他人的比特幣或其他虛擬貨幣,不一定會按照盜竊罪處理,而是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進行處罰。
Web3時代,AI、區塊鏈等技術發展迅速,與之相關的創新應用應運而生,虛擬財產相關犯罪的情形也將日漸複雜。肖颯表示,隨著相關案件的增多,以及實務與理論“雙管齊下”的探索,對虛擬財產相關犯罪的應對將日益完備。另外,創業過程中,尤其創業初期,要對法律有所敬畏和了解,許多國家的法律都有長臂管轄的傾向,無論在何地創業要合法合規經營。
警惕NFT產業“李逵”變“李鬼”
在直播中,肖颯團隊骨幹成員袁承鵬還提及了2022年國內首例NFT涉刑案例——某平臺採取三層“人傳人”組織架構,“寄售”數字藝術品,誘引大量年輕群體投資。
袁承鵬分析稱,這是一起打著數字藏品一級發售和二級寄售的傳銷行為,手法嫻熟,始作俑者擅長利用各種新鮮事物作為傳銷的“標的物”,也就是擊鼓傳花中的“花”。與之前的大型金字塔結構傳銷組織不同,如今的傳銷組織可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設計出組織自我分裂機制,可以理解為理髮店的加盟模式,即老師傅帶徒弟,徒弟羽翼豐滿後,單飛開新店,老師傅從中佔少量股份,徒弟又帶徒弟,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袁承鵬解釋稱,平臺老闆誤以為這種不斷開盤的模式便能擺脫刑法的處罰,但事實上,根據《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組織者、領導者形式上脫離原傳銷組織後,繼續從原傳銷組織獲取報酬或者返利的,原傳銷組織在其脫離後發展人員的層級數和人數,應當計算為其發展的層級數和人數,因此傳銷組織的自作聰明並沒有逃脫司法機關的法網,仍然會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
此外,這些平臺老闆們甚至給“NFT Mint”的用戶講解刑法第224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罪的構成要件,但他們歪曲了對三層(級)的理解——包括本數。平臺老闆沒有把本數計算在內,所以仍然跑不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制裁。
直播過程中,袁承鵬還介紹了數字經濟時代十大高發類詐騙案件,包括刷單返利類詐騙、虛假網絡投資理財類詐騙、虛假網絡貸款類詐騙、冒充電商物流客服類詐騙、冒充公檢法類詐騙、虛假徵信類詐騙、虛假購物/服務類詐騙、冒充領導/熟人類詐騙、網絡遊戲產品虛假交易類詐騙、婚禮/交友類詐騙。其介紹稱,這些詐騙方式或披著數字金融、Web3等新興科技的外衣,但套路本質是一樣的,注意問題的關鍵點,可以進行有效防範。
火幣HTX方面在直播中表示,作為一家負責任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火幣HTX始終將用戶權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並致力於打造一個安全、合規、誠信的數字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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