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12 月 24 日,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出臺了廣泛的加密資產監管規則,涵蓋信息披露、公開發行、交易和營銷活動。旨在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新興數字資產市場的透明度。
根據新的指導方針,加密資產發行必須在任何營銷活動或公開銷售前至少 30 天向 SEC 提交一份披露文件。該文件必須詳細說明要約人、發行人、主要特徵、風險和加密資產的基礎技術,並明確說明潛在風險,包括價值損失和有限的可轉讓性。
被歸類為證券的加密資產在公開發售前需要提交一份經SEC批准的註冊聲明。根據《證券監管法規》(SRC)的定義,如果首次代幣發行(ICO)被視為涉及證券銷售,則屬於這一規則的範疇。
發行或交易加密資產的實體必須遵守反洗錢法(AML)和SEC的報告要求。SEC強調,違規行為可能導致罰款、暫停或吊銷執照。
新法規在兩份普遍發行的報紙上公佈 30 天后生效。所有相關方可以就《證監會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規則》的建議草案發表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