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11 月 18 日,據 CNA 報道,臺灣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加密貨幣交易獲利將依法課徵所得稅,並將進一步研議查核方式。臺灣賦稅署長宋秀玲承諾將在 3 個月內提出加密貨幣買賣所得課稅相關辦法。
據臺北國稅局長吳蓮英介紹,目前已有 26 家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在臺灣進行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和營所稅。宋秀玲強調,加密貨幣被定性為數字化資產而非貨幣,相關交易所得將按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目前臺灣對加密貨幣採用“屬地主義”徵稅原則,個人在境內非經常性買賣虛擬資產所得需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若發生交易損失可申報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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