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8 月 19 日,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將於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
《解釋》將通過“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明確通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兌換方式,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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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潮 TechFlow 消息,8 月 19 日,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將於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
《解釋》將通過“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明確通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兌換方式,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將於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解釋》將通過“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明確通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兌換方式,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