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據The Block報道,Binance及其創始人趙長鵬正試圖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他們的訴訟。這起訴訟主要圍繞“投資合同”論點展開,Binance 在週二提交的文件中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投訴主要針對點擊網站、從其他匿名代幣所有者那裡購買代幣,然後註銷客戶進行的交易上。但在所有有爭議的交易中,都不存在與發起人簽訂的向共同商業企業投資資金的合同。
此外,Binance認為SEC忽視了判斷“投資合同”存在需基於每筆交易的要求。負責運營Binance.US的BAM Trading和BAM Management也在法庭文件中指出,SEC未充分指控BAM平臺上的數字資產交易構成投資合同。兩家公司表示,如何將“投資合同”一詞應用於數字資產的問題,應由國會而非法院解決,這是由SEC自身的領土擴張歷史所證明的權力分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