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 今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對 Ripple 及其 CEO Brad Garlinghouse 和聯合創始人 Chris Larsen 提起訴訟,指控被告從未經註冊的證券發行籌集到超過 13 億美元資金。
對此,Ripple CEO Brad Garlinghouse發表公開信回應稱,SEC在事實和法律上是完全錯誤的,XRP不是證券,而是和BTC、ETH一樣的貨幣,並給出了三大理由:
1.XRP不是 "投資合同"。XRP的持有者不分享Ripple的利潤,也不收取股息,也沒有投票權或其他公司權利。購買者在購買XRP的過程中,除了資產本身,什麼也得不到。事實上,絕大多數XRP持有者與Ripple沒有任何聯繫或關係。
2.Ripple有股東,如果你想投資Ripple,你購買的不是XRP,而是Ripple的股份。
3.與證券不同,XRP的市值與Ripple的活動沒有關聯。相反,XRP的價格與其他虛擬貨幣的走勢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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