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7 月 16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方提出電子交付 Regulation E-Delivery 新規則,計劃擴大電子方式在證券信息披露中的應用範圍,允許發行人、券商、投資顧問等機構默認通過電子渠道向投資者提供監管要求的信息。
覆蓋的信息範圍主要包括:基金及其他發行人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年度及半年度股東報告、股東委託投票聲明(Proxy Statements)、交易確認文件、Form CRS 投資者關係披露、Form ADV Part 2 投資顧問說明書等。據悉,該提案將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佈後開放 60 天公眾意見徵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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