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4 月 27 日,加拿大《C-25 強大自由選舉法案》在議會通過二讀並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擬禁止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政治捐款。該法案將加密資產與匯票、預付支付工具等歸類為“難以追蹤的資金來源”,適用於政黨、候選人及第三方競選廣告機構,並要求違規捐款在 30 天內退還或上繳國庫。此前加拿大自 2019 年起允許加密捐款,但實際使用較少;英國已實施類似禁令,而美國仍允許加密政治捐贈。
添加收藏
分享社交媒體
深潮 TechFlow 消息,4 月 27 日,加拿大《C-25 強大自由選舉法案》在議會通過二讀並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擬禁止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政治捐款。該法案將加密資產與匯票、預付支付工具等歸類為“難以追蹤的資金來源”,適用於政黨、候選人及第三方競選廣告機構,並要求違規捐款在 30 天內退還或上繳國庫。此前加拿大自 2019 年起允許加密捐款,但實際使用較少;英國已實施類似禁令,而美國仍允許加密政治捐贈。
加拿大《C-25 強大自由選舉法案》在議會通過二讀並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擬禁止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政治捐款。該法案將加密資產與匯票、預付支付工具等歸類為“難以追蹤的資金來源”,適用於政黨、候選人及第三方競選廣告機構,並要求違規捐款在 30 天內退還或上繳國庫。此前加拿大自 2019 年起允許加密捐款,但實際使用較少;英國已實施類似禁令,而美國仍允許加密政治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