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12 月 17 日,據 Decrypt 報道,印度焦特布爾的所得稅上訴法庭(ITAT)裁定,在2022年引入虛擬數字資產(VDA)制度之前的加密貨幣銷售利潤應被視為資本收益。該裁決將包括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歸類為資本資產,解決了之前圍繞加密貨幣徵稅問題的模糊性。
該裁決源於一個案例:一名個人在 2015-16 年購買了價值 6478 美元(約合 50.5 萬英鎊)的比特幣,並在 2020-21 年以 788063.84 美元(約合 66.9 億英鎊)的價格出售。該個人認為,由於持有時間超過三年,出售收益應被視為長期資本收益。評稅官員起初不同意,認為加密貨幣缺乏內在價值,不能被歸類為財產。由於持有期超過三年,法庭裁定利潤符合長期資本收益的條件,允許納稅人根據現行法律申請扣除。
ITAT 駁回了稅務官員的論點,認為根據《所得稅法》第 2(14)條,加密貨幣構成財產權。法庭指出,“納稅人持有的任何種類的財產”,包括對資產的權利或要求,都屬於資本資產的定義範圍。
添加收藏
分享社交媒體




![深入分析 Trade[XYZ]:92 個市場和 98% HIP-3 交易量是如何建立的?](https://upload.techflowpost.com/upload/images/20260716/20260716061117965147.jpeg?x-oss-process=image/resize,p_50/quality,q_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