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10 月 21 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並宣判了一起涉及 USDT 倒賣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1.5 萬元。
法院調查顯示,2024 年 4 月,王某某通過朋友李某得知買賣 USDT 可獲利。自 4 月 15 日起,王某某開始使用李某在“U 碼頭”APP 的賬戶以搶單模式倒賣 USDT。王某某先後使用自己和他人名下共 14 張銀行卡接收交易款項,其中 6 張卡涉及接收詐騙資金,總計 56.4 萬元人民幣。王某某從中非法獲利約 6 萬元,並將其全部揮霍。
在案發初期,王某某及其同夥張某使用的三張銀行卡因涉嫌電信網絡詐騙被公安機關凍結。然而,王某某仍繼續在“U 碼頭”APP 上進行 USDT 交易,並註冊了自己的賬號。依安縣人民法院在判決中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屬性,目前已成為不法分子實施各類犯罪的工具,特別是在洗錢犯罪中扮演了"黑金通道"的角色。法院提醒公眾,切勿因貪圖小利而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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