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前區塊鏈工程師非法獲取以太坊獲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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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區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前區塊鏈工程師非法獲取以太坊獲刑三年半
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眾號,北京市昌平區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被告人張某,原某網絡公司區塊鏈工程師,於 2020 年 7 月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公司 106.15 個以太坊。法院認定張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數據,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一審判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6 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38329.76 元。法院強調,雖然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但其法律屬性為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獲取行為將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深潮 TechFlow 消息,9 月 14 日,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眾號,北京市昌平區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被告人張某,原為某網絡公司區塊鏈工程師,因非法獲取公司以太坊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6 萬元。
案情顯示,2020 年 7 月,張某在參與公司項目開發期間,以"代碼學習"為由向同事索要超出其工作權限的程序代碼和私鑰。隨後,張某將這些信息分享至某"技術交流群",邀請群友攻擊公司賬戶,成功獲取 106.15 個以太坊。張某通過"洗幣"操作將所得以太坊轉換為其他形式貨幣,並通過多個賬戶轉移,最終非法獲利人民幣 38329.76 元。
法院審理認為,虛擬貨幣屬於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張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情節特別嚴重。法院駁回了張某關於公司項目風險自擔的辯解,強調虛擬貨幣交易風險及項目性質不影響對犯罪行為的法律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