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香港財庫局及金管局發佈關於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諮詢總結,絕大部分回應者支持引入監管制度,以管理潛在的貨幣與金融穩定風險。財庫局及金管局將根據意見敲定立法建議,並儘快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金管局正處理穩定幣發行人“沙盒”申請,短期內將公佈參加者名單。
當局回應指儲備資產不足或令穩定幣用戶無法按面值將所有穩定幣贖回引致擠提,認為流通法幣穩定幣任何時候都要有儲備資產提供全額支持。法幣穩定幣持牌人將來需向金融管理專員證明,已備有措施(例如超額儲備)以遵守要求。
諮詢文件建議,發行人最低繳足股本應為2500萬港元或其穩定幣流通量的1%,以較高者為準,並保留施加額外資本要求的靈活性。部分回應者建議允許向零售投資者銷售境外發行的法幣穩定幣,當局表示將考慮在有同等制度的司法管轄區建立監管合作機制。金管局強調,發行人不得與第三方安排向法幣穩定幣用戶提供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