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據《聯合早報》報道,在新加坡轟動一時的 30 億新元洗錢大案中,被告之一張瑞金(45 歲,中國籍)在認罪後被判處 15 個月監禁。本案至今已有五人被治罪。張瑞金涉及洗錢的金額約3600萬新元,是目前被治罪的被告當中最多的,刑期也最長。
張瑞金涉嫌通過香港公司,將 3600 萬新元的犯罪所得轉移至其在新加坡的銀行賬戶,並偽造文件欺騙本地銀行。張瑞金共面對四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四項使用偽造文件的罪名。
法官在量刑時表示,考慮到張瑞金案情複雜、涉及跨國犯罪,且利用偽造文件欺騙銀行,為維護新加坡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刑罰必須具有足夠的阻嚇性。
張瑞金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1億3100萬新元,包括現金、房地產、車輛和加密貨幣等,其中約九成資產在案件下判後被充公,包括他和母親各自單獨持有的兩棟位於聖淘沙珍珠島價值1600萬新元和1550萬新元的洋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