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據報道,在內閣批准對數字資產國家稅收制度進行修訂後,日本公司從明年 4 月起將不再需要對持有的加密貨幣的“未實現收益”納稅。
此前,無論公司是否出售加密貨幣,公司從第三方收到的加密貨幣都需要根據市場價值和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進行報告。
但現在企業只會對銷售加密貨幣的利潤徵稅,類似於散戶投資者根據日本稅法必須遵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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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潮 TechFlow 消息,據報道,在內閣批准對數字資產國家稅收制度進行修訂後,日本公司從明年 4 月起將不再需要對持有的加密貨幣的“未實現收益”納稅。
此前,無論公司是否出售加密貨幣,公司從第三方收到的加密貨幣都需要根據市場價值和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進行報告。
但現在企業只會對銷售加密貨幣的利潤徵稅,類似於散戶投資者根據日本稅法必須遵守的規定。
據報道,在內閣批准對數字資產國家稅收制度進行修訂後,日本公司從明年 4 月起將不再需要對持有的加密貨幣的“未實現收益”納稅。 此前,無論公司是否出售加密貨幣,公司從第三方收到的加密貨幣都需要根據市場價值和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進行報告。但現在企業只會對銷售加密貨幣的利潤徵稅,類似於散戶投資者根據日本稅法必須遵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