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據香港電臺網站報道,香港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表示,暫時未有平臺可給予散戶投資者買賣虛擬資產,預料在指引生效後,散戶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於獲發牌的交易平臺進行買賣。
蔡鍾輝強調,若本地虛擬資產平臺並非在條例實施前已經運作,或者海外平臺在指引實施後仍沒有牌照,都不能在香港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業務,亦不能在港宣傳推廣,否則需負上刑事責任;而現正營運的平臺可於條例指引生效後 9 個月內申請牌照。
他又指,獲發牌的平臺亦需確保其客戶有沒有透過“翻牆”進行交易,並確保 IP 地址是否來自不能買賣虛擬資產的地區,強調需要遵守相關地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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