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TechFlow訊,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涉案金額超77億的WoToken特大網絡傳銷案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對一審結果不服的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即,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高玉東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判處李奇兵、王小影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50萬元等。
此前報道,5月中旬,WoToken傳銷案在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8 月底,濱海縣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該起特大網絡傳銷案的刑事判決書。一審宣判後,高玉東、李奇兵、王小影、田某波不服,提出上訴。
經鑑定中心鑑定,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期間,WoToken平臺共註冊會員715249人,層級關係501層;在這期間吸收的數字貨幣泰達幣2.86億餘枚、比特幣4.6萬餘枚、以太坊203.9萬餘枚、萊特幣29.2萬餘枚、比特現金5.6萬餘枚、EOS 684.1萬餘枚。按案發當日數字貨幣價格計算,上述加密貨幣合計價值77.69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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