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6 月 24 日,據 Digital Asset 報道,韓國稅務裁判院近日決定,對一宗比特幣經配偶海外交易所賬戶轉入本人國內賬戶後被認定為“贈與”並課稅的案件進行重新調查。案件中,納稅人主張相關比特幣原本屬於本人,僅因旅行規則限制而借道配偶賬戶轉移,且配偶賬戶停留時間較短,不應視為贈與。
裁判院認為,稅務機關對硬件錢包實際所有權、數字資產真實歸屬及相關協議證據的調查不充分,因此要求結合補充證據重新審查該比特幣是否屬於納稅人固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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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潮 TechFlow 消息,6 月 24 日,據 Digital Asset 報道,韓國稅務裁判院近日決定,對一宗比特幣經配偶海外交易所賬戶轉入本人國內賬戶後被認定為“贈與”並課稅的案件進行重新調查。案件中,納稅人主張相關比特幣原本屬於本人,僅因旅行規則限制而借道配偶賬戶轉移,且配偶賬戶停留時間較短,不應視為贈與。
裁判院認為,稅務機關對硬件錢包實際所有權、數字資產真實歸屬及相關協議證據的調查不充分,因此要求結合補充證據重新審查該比特幣是否屬於納稅人固有財產。
據 Digital Asset 報道,韓國稅務裁判院近日決定,對一宗比特幣經配偶海外交易所賬戶轉入本人國內賬戶後被認定為“贈與”並課稅的案件進行重新調查。案件中,納稅人主張相關比特幣原本屬於本人,僅因旅行規則限制而借道配偶賬戶轉移,且配偶賬戶停留時間較短,不應視為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