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5 月 23 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近日對一起盜竊比特幣並非法獲利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林某利用受託協助變現比特幣的便利,竊取委託人 王某比特幣錢包秘鑰及相關數據,並轉走 4 枚比特幣,後出售非法獲利約 90 萬元。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12 年 7 個月,並處罰金 30 萬元;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檢方指出,比特幣雖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具備價值性、可管理性和可轉移性,屬於財產犯罪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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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潮 TechFlow 消息,5 月 23 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近日對一起盜竊比特幣並非法獲利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林某利用受託協助變現比特幣的便利,竊取委託人 王某比特幣錢包秘鑰及相關數據,並轉走 4 枚比特幣,後出售非法獲利約 90 萬元。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12 年 7 個月,並處罰金 30 萬元;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檢方指出,比特幣雖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具備價值性、可管理性和可轉移性,屬於財產犯罪的對象。
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近日對一起盜竊比特幣並非法獲利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林某利用受託協助變現比特幣的便利,竊取委託人 王某比特幣錢包秘鑰及相關數據,並轉走 4 枚比特幣,後出售非法獲利約 90 萬元。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12 年 7 個月,並處罰金 30 萬元;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檢方指出,比特幣雖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具備價值性、可管理性和可轉移性,屬於財產犯罪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