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03 月 18 日,據 SEC 官網披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Paul S. Atkins 於 3 月 17 日在華盛頓 DC 區塊鏈峰會上發表演講,正式宣佈推出加密資產監管框架"Regulation Crypto Assets",並就代幣分類與投資合同認定發佈解釋性文件。
在資產分類方面,SEC 明確四類加密資產不屬於證券,分別為:數字商品、數字收藏品、數字工具,以及依據 GENIUS 法案定義的支付穩定幣。唯一仍受證券法約束的加密資產類別為數字證券,即傳統證券的代幣化形式。
在投資合同認定方面,SEC 明確投資合同的終止條件,要求項目方對其所承諾的核心管理行為進行明確、無歧義的披露,投資合同一旦終止,相關加密資產即可脫離證券法管轄。
在豁免路徑方面,Atkins 提出三項擬議機制:一是"初創豁免",允許項目方在四年內最多融資 500 萬美元;二是"融資豁免",允許在 12 個月內最多融資 7500 萬美元,並需向 SEC 提交披露文件;三是"投資合同安全港",為滿足條件的加密資產提供明確的非證券認定標準。
Atkins 表示,SEC 計劃在未來數週內就上述規則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並將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協同推進落地。他同時強調,國會通過全面市場結構立法是確保監管長期穩定的根本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