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11 月 12 日,據財新網報道,“6萬枚比特幣洗錢案”主犯錢志敏在英獲刑11年零8個月。
法官Her Honour Judge Sally-Ann Hales KC 宣判稱:“錢志敏,你自始至終是本案犯罪的設計與主導者。你所涉洗錢之規模前所未有。你的動機純系貪婪。你攜被竊投資款出逃中國,並在一段時期內窮奢極欲。你謊言連連、機關算盡,處處以自利為圖。你收買忠誠、招募幫兇,併成功規避司法逾七年。如非你認罪,你的總刑期將為13年。在考慮(認罪10%的)減刑安排後,你將被判處11年零8個月。”
宣判過程中,錢志敏數次掩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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