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像證券 BNB,現在正式不算證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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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像證券 BNB,現在正式不算證券了
看來 SEC 可能,是以是否可以罰款賺到錢作為判斷的實際標準吧~
撰文:觀察員老王
今天美帝的華盛頓特區法院公佈了一份庭審文件,顯示 SEC 通知幣安, $BNB $BUSD 不算證券啦!

其實在所有加密貨幣中,幣安幣 $BNB 按理說是最像證券的,不僅因為幣安是加密行業為數不多的現金牛公司,而且和其他美股上市公司一樣,一直在回購(銷燬)幣安幣。

例如本月 BNB 基金會就發佈公告稱,已完成第 28 次 BNB 季度銷燬,本次共銷燬約 164.3 萬枚 BNB,價值約 9.7 億美元。
不僅如此,幣安幣還有比股票分紅更頻繁的空投,就有大 V 統計,僅 2024 年半年左右的 $B 時間,BNB 的持有者獲得了價值 18.41 億美金的項目代幣空投,佔 $BNB 目前總市值的 2.16%。

就這麼個濃眉大眼的傢伙,怎麼看怎麼像證券,怎麼就不算證券了呢?

美帝判斷證券的標準有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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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錢 (Invest of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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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共同事業 (Common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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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盈利預期 (Expectation of Pro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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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收入是否依賴他人(Derived From The Efforts of Others)
這麼一看,幣安幣應該全部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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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幣安幣是要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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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為了幣安的加密事業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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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幣不就是為了賺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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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靠幣安的牛馬和各項目方給投資者賺錢嗎?
其實幣安為了合規,早在 21 年底取消了利潤回購的機制,而改為自動銷燬。

改成自動銷燬機制後,會根據當時的 BNB 市場價格以及該期間 BNB 鏈上產生的區塊數量自動計算每個季度要銷燬的 BNB 數量。
也就是說,理論上 BNB 銷燬與幣安交易所的利潤無關,而是更和 BNB 鏈的行為相關。
而且幣安的各種空投也需要用戶有自己有操作。
這樣一番騷操作下來,BNB 投資者的預期收入就算「不依賴他人(Derived From The Efforts of Others)」了。
而與此同時,SEC 還堅持認為 Solana 這些代幣屬於證券。。。
看來 SEC 可能,是以是否可以罰款賺到錢作為判斷的實際標準吧~

SEC 算是和 Binance 已經達成了和解,對 Binance 應該是會做出罰款。
很多小夥伴問,之前不是都罰了四十幾億了麼?
那是罰 CZ 的,和這次罰幣安不衝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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