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02 月 22 日,財新網刊文《嚴管境外 RWA》,其中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首席專家曾剛表示,八部門聯合發佈的 42 號文采用“境內禁止、境外嚴管”的監管框架,首次將 RWA 代幣與虛擬貨幣區別對待。中國證監會則將“資產支持證券代幣”作為首個可操作的 RWA 類型,為境內企業合規境外發行開闢了具體路徑,監管層既不否定 RWA 代幣作為新型融資工具的潛在價值,也不放鬆風險防範,42 號文強調採用“加密技術及分佈式賬本或類似技術”,並不強制要求絕對的去中心化,核心原則是:境外發行全流程需確保境內主體不接觸代幣交易,資金入境必須通過合規的跨境投資和外匯管理渠道,同時要建立發行後的事件報告機制,確保重大事項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