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幣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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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的起源
許多類型的財富轉移,無論單向的還是雙向的、自願的還是被迫的,都面臨著交易費用問題。
撰文:Nick Szabo
編譯:Block unicorn
摘要
貨幣的前身,連同語言,幫助早期的現代人種解決了其它動物所不能解決的協作問題,其中就包括如何實現互惠互利、親屬利他以及減少攻擊性的問題。這些貨幣先祖與非法定貨幣同樣具有非常具體的特徵 —— 絕不僅僅是象徵性物品或裝飾品。
貨幣
英格蘭在 17 世紀殖民美洲之時,在一開始便遇上了一個麻煩 —— 金屬貨幣短缺 [D94] [T01]。英國的想法是利用美洲種植大量菸草、為他們的全球海軍以及商船隊提供木材,然後,換回為保證美洲土地保持生產所必須的補給品。實際上,早期的殖民者被指望著既為公司工作,也在公司的商店裡消費。投資者和英國王室都希望如此,而不是按某些農民可能提出的那樣,給農民支付金屬貨幣、讓他們自主備辦補給並給自己留下一點,嗯,該下地獄的利潤。
別的辦法也有,而且就在殖民者眼皮底下,但他們用了好幾年才發現這一點 —— 原住民有自己的貨幣,只不過與歐洲人素所使用的貨幣大為不同。美洲的印第安人使用貨幣已有上千年曆史,而且事實證明這些貨幣對初來乍到的歐洲人非常有用 —— 就除了那些懷著「印著大人物頭像才是真錢」偏見的人。最糟糕的是,這些新英格蘭地區的原住民既不用金,也不用銀,他們用的是生活環境中可見到的最合適的材料 —— 獵物骨頭中可長期保存的部分。具體一點來說就是用 venus mercenaria 等硬殼蚌類的殼做成的串珠(wampum),串成項墜。

串珠項鍊。交易過程中,人們會點出珠子的數目、取出來並串到新項鍊上。美洲原住民的串珠有時候也會被串成腰帶或其它有紀念或儀式意義的東西,表明財富或者對一些條約的承諾。
這些蚌類在大海里才能找到,但這些串珠卻遠播內陸。美洲大陸的各個部落中都可以找到各種各樣的貝殼貨幣。易洛魁人(Iriquois)從未到蚌類棲息地去搞過事情,他們所收集到的串珠財寶卻冠於所有部落。只有少數幾個部落,比如 Narragansett 人,才精於製造串珠,但幾百個部落(大多都是 狩獵 - 採集 部落)都以串珠為貨幣。串珠項鍊的長度有很大差別,而串珠的數量與項鍊長度成比例。項鍊也總可以剪斷或串聯形成與商品價格相應的長度。
一旦殖民者們克服了他們對貨幣價值來源的疑惑,他們也開始瘋狂買賣串珠。蚌類在美洲行話中也變成了「錢」的另一種表達。新阿姆斯特丹(即今所謂的「紐約」)的荷蘭州長向 English-American bank 借了一大筆錢 —— 借出來的是串珠。後來,英國當局被迫同意了,所以在 1637 到 1661 年間,串珠變成了新英格蘭的合法償債工具,殖民者也有了一種高流動性的交易媒介,殖民地的貿易也因此繁榮起來。
但隨著英國開始運送更多金屬貨幣到美洲、歐洲人開始使用他們的大規模製造技術,貝殼貨幣也逐步走向衰落。到了 1661 年,英國當局已經認輸,同意用王國的金屬貨幣來支付 —— 也就是黃金和白銀,那一年,貝殼串珠被廢止作為新英格蘭的法定償債工具。
但在 1710 年,串珠又被北卡羅萊納作為法定償債工具,它也就一直被用作交易媒介,甚至持續到 20 世紀;但由於西方的收割和製造技術,串珠的價值上升了一百倍,隨後,因為金屬貨幣時代的到來,它也步黃金和白銀珠寶在西方的後塵,從精心打製的貨幣逐漸變成了裝飾品。在美國人的語言中,貝殼貨幣也變成了奇怪的老詞兒 —— 畢竟「100 個貝殼」已經變成了「100 dollar」。「Shelling out」變成了用金屬貨幣或鈔票來支付,現在又變成了用支票或信用卡 [D94] 。(譯者注:Shell 就是貝殼的意思,即「shelling out」一開始是付出貝殼)
我們也沒意識到,這已經觸及到了我們這個物種的起源。
收藏品
除了貝殼,美洲大陸上的貨幣還有過許多形式。毛髮、牙齒和大量其它東西都被廣泛用作交易媒介(它們的共有屬性我們會在後文討論)。
12000 年以前,在今華盛頓州所在地,克洛維斯人(Clovis)製作出了一些令人驚歎的長形燧石刀片。唯一的問題是這些刀片太容易斷裂 —— 也就是說根本不能用來切東西,這些燧石「完全是為了娛樂」而製作的,或者說是為了某些與切削東西完全無關的目的。
在後文中我們會看到,這種表面上的輕浮,非常有可能,在他們的生存中扮演著實際上非常重要的角色。
美洲土著並不是第一群做出好看而無用的燧石器件的人,也不是第一群發明了貝殼貨幣的人;有必要加一句,歐洲人也不是,雖然他們以往也曾大量使用貝殼和牙齒作為貨幣 —— 更不用說牛、金子、銀、武器和其它東西了。亞洲人用過所有這些東西,還有政府發行的假斧頭(譯者注:應指「刀幣」),但他們也引進過這種工具(貝殼)。考古學家已經發現了可追溯到舊石器時代(Paleolithic)早期的貝殼項鍊 —— 簡直可以輕易替代美洲原住民所用的貨幣。

用海螺 Nassarius kraussianus 的貝殼製作的豌豆大小的串珠。這些海螺生活在入海口。發現自 Blombos 洞穴,南非。年代距今 75, 000 年前。
在 1990 年代晚期,考古學家 Stanley Ambrose 發現,在肯尼亞大裂谷的一座石頭掩體中,藏著一些用鴕鳥蛋殼和貝殼碎片製成的項鍊。他們用(40Ar/42Ar)的氬測年法,將項鍊的年代確定為至少 4 萬年前。在西班牙發現的動物牙齒串珠也可以被追溯到這個年代。在黎巴嫩(Lebanon)也發現了位於舊石器時代早期的穿孔貝殼。最近,(預備作為串珠)的完整貝殼,在南非的 Blombos 洞穴被發現,可以推前到距今 7 萬 5 千年前!

鴕鳥蛋殼串珠,發現於肯尼亞的東非大裂谷。距今 4 萬年前。(感謝 Stanley Ambrose)
這些人類的現代亞種遷移到了歐洲,而貝殼項鍊和牙齒也就出現在了那裡,距今 4 萬年前。貝殼和牙齒項鍊在距今 3 萬以前出現在了澳大利亞。在所有案例中,製作工作都極富技巧,暗示了此類實踐還可被追溯到考古工作所揭示的更早以前。收藏品和裝飾品的起源極有可能在非洲,即解剖意義上現代人種的起源地。收集和製作項鍊必然有某種極為重要的生存優勢,因為它們都很奢侈——製造這些項鍊既需要大量技巧,也需要時間,而那時候人類還長期掙扎在飢餓邊緣。
基本上,所有人類文化,甚至那些沒有參與大規模貿易或使用形式上更為現代的貨幣的文化,都製作、欣賞珠寶以及那些藝術或傳承價值遠勝於實用性的東西。我們人類收集貝殼項鍊和其它形式的珠寶 —— 只是為了愉悅。對於演化心理學家來說,所謂「人類做某事只是為了愉悅」根本就不是一個解釋,而只是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那麼多人會覺得收藏品和珠寶的光澤令人愉悅?更直白一點,問題是 —— 這種愉悅給了人類怎樣的演化優勢?

俄羅斯 Sungir 的一處墓穴裡發現的項鍊,距今 28,000 年。是內部互鎖並且可互換的串珠。每一顆猛獁象牙串珠可能都要一兩個小時的勞動來製造。
演化、合作與收藏品
演化心理學源自 John Maynard Smith 的一項關鍵的數學發現。Smith 借用共同演化基因(co-evolving gene)的種群模型(該模型來自已經充分發展的群體遺傳學(Population Genetics)領域),指出基因可以對應行為策略,即在簡單的策略問題(即博弈論意義上的「遊戲」)中編碼好的或壞的策略。
Smith 證明了競爭環境可表達為策略問題,而這些基因要在競爭中勝出才能遺傳到後續的世代中,因此基因會演化出相關策略問題的納什均衡。這些競爭遊戲包括了囚徒困境(即合作博弈問題的典型)以及鷹 / 鴿策略問題(即進攻性策略問題的典型)。
Smith 的理論的關鍵在於:這些策略遊戲,雖然看起來是在體型上展開的,在根本意義上乃是在基因間展開的——即基因的傳播競爭。是基因(而不必然是個體)影響了行為,表現出似乎具備有限理性(在生物體形可以表達的範圍內,編碼出盡可能優的策略,當然生物形體也受到了生物學原材料和此前演化歷史的影響)以及「自私」(借用理查德·道金斯的比喻)的樣子。基因對行為的影響乃是一種適應,對基因通過體形來開展的競爭的適應。Smith 把這些不斷演化的納什均衡稱為「演化穩定策略」。
那些建立在早期個體選擇理論中的「經典理論」,比如性選擇和親選擇理論,被溶解在了這種更普遍的模型中,它顛覆性地將基因而非個體置於演化理論的中心。因此道金斯用了一個經常被誤解的類比 ——「自私的基因」—— 來描述 Smith 的理論。
很少有其它物種在協作性上超過哪怕是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在一些案例中,比如螞蟻、白蟻和蜜蜂等物種的孵化和殖民行為中,動物可以在親屬間展開合作 —— 就是因為這樣可以幫助複製它們與親屬都具有的「自私基因」。在一些非常極端的情境中,非親屬之間也可以有合作,演化心理學家稱之為「互惠互利主義」。正如道金斯所描述的那樣,除非交易是雙方同時付出的,交易中的某一方就可以作弊(有時甚至即時交易也難以避免欺詐)。而且如果可以欺詐他們通常都會這樣做。這就是博弈論專家稱作「囚徒困境」的遊戲中通常會出現的結果 —— 如果各方都合作,那麼每一方都可以得到更好的結果,但如果某一方選擇欺詐,他就可以出賣別的傻瓜而自己獲利。在一個欺騙者和傻瓜組成的種群中,欺騙者總能贏(因此很難開展合作)。但是,一些動物會通過重複的博弈以及一種叫做「以牙還牙」的策略實現合作:在博弈的第一輪選擇合作,此後始終選擇合作,直到對手選擇欺詐,然後選擇欺詐來保護自己。這種來自於報復的威脅會讓雙方繼續合作。
但總的來說,在動物世界中,個體間在事實上發生合作的情形是非常侷限的。這種合作的一大主要侷限就在於合作雙方的關係:其中至少有一方是或多或少被迫靠近其它參與方的。最常見的情形就是寄生蟲和宿主演化成共生體。如果寄生蟲和宿主的利益一致,那麼共生就會比各行其是更合適(即寄生蟲也會給宿主提供一些好處);那麼,如果他們成功進入了一個以牙還牙的博弈,他們就會演化成共生體,在這種狀態下,他們的利益,尤其是從一個世代到下一個世代的基因退出機制,是一致的。他們會變成單個有機體那樣。但是,實際上兩者之間不僅有合作,還有剝削,而且還是同時發生的。這種情形很像人類發展出來的另一種制度 —— 進貢 —— 我們會在後文分析。
還有一些不涉及寄生蟲和宿主、但也分享同一個身體並且成為共生體的非常特別的例子。這些例子涉及到的是非親緣的動物,還有非常有限的領地空間。道金斯所舉的一個漂亮的例子是清潔工小魚,這些小魚會在宿主口中游弋,吞吃其中的細菌,維護宿主魚的健康。宿主魚可以欺騙這些小魚 —— 可以等他們做完工作之後再一口吞掉他們。但宿主魚沒有這麼做。因為雙方都是不斷移動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離開這種關係。不過,清潔工小魚演化出了一種非常強的領土意識,還有難以模仿的條紋和舞蹈 —— 很像難以偽造的商標。因此,宿主魚知道要到哪裡去找清潔服務 —— 而且他們知道如果自己欺騙了小魚,就不得不去找一群新的小魚了。這種共生關係的進入成本是很高的(因此退出成本也很高),所以雙方能愉快合作而沒有欺詐。此外,清潔工小魚也非常小,所以吃掉它們所得的好處還比不上一小群魚的清潔服務。
還有一個高度相關的例子是吸血蝙蝠(vampire bat)。名副其實,這種蝙蝠會吸哺乳動物的血。有意思的地方在於,能不能吸上血是非常難以預測的,有時候可以大快朵頤,有時候啥也沒得吃。因此,幸運的(或者說更老到的)蝙蝠會跟那些不那麼好運(機靈)的蝙蝠分享獵物:施者會把血吐出來,受者會感激地吃掉它。
大部分情況下,施者和受者都有親緣關係。在忍耐力超強的生物學家 G.S. Wilkinson 觀察到的 110 個此類例子中,77 個都是母親哺育小孩,而大部分其它例子都涉及到基因上的親緣。但是,仍有少數例子不能通過親緣利他主義來解釋。為了解釋這部分互惠主義的例子,Wilkinson 將來自兩個群體的蝙蝠混合在一起組成了一個種群。隨後他觀察到,除了極少數例外,蝙蝠一般都只照顧它們舊團體中的老朋友。
這種合作需要建立長期關係,也就是夥伴們要頻繁互動、瞭解對方,而且要跟蹤對方的行為。洞穴有助於將蝙蝠限制在長期關係中,這樣的合作才有可能形成。
我們還會了解到,一些人類也像吸血蝙蝠一樣,選擇了高風險且不穩定的收成形式,而他們也會給沒有親緣關係的人分享生產活動的剩餘。實際上,他們在這方面的成就遠遠超過吸血蝙蝠,而他們如何達成的這些成就正是我們這篇文章的主題。道金斯說,「貨幣是一種延遲互惠利他的正式標記」,但隨後他就不再推進這種迷人的觀念了。這就是我們這篇文章的任務。
在小型的人類群體中,公開的聲譽可以代替來自單個個體的報復,推動人們用滯後的交換達成合作。然而,聲譽系統可能遭遇兩類比較大的問題 —— 難以確認誰做了什麼,以及難以評估行動所造成的價值或破壞。
記憶面孔和以及對應的恩惠是一種不小的認知障礙,但也是大多數人類發現相對易於克服的障礙。辨認面孔比較容易,但在需要的時候回憶起曾發生過一次幫助可能會更難。記住一場恩惠中給受助者帶來一定價值的細節,就更難了。避免爭論和誤解是不可能的,或者說可以困難到讓此類幫助無法發生。
評估問題,或者說價值計量問題是非常廣泛的。對人類來說,在任何交易系統中都存在這個問題 —— 無論是人情往來、物物交換、貨幣、信用、僱傭,還是市場交易。在勒索、徵稅、進貢乃至司法處罰中,這個問題也很重要。甚至,在動物的互惠利他主義中,這問題尤為重要。想象一下猴子之間的相互幫助 —— 比如用一片水果來換取背部抓癢。互相理毛可以驅除自己不能看到或抓到的蝨子和跳蚤。但是,多少次理毛對應多少片水果才能讓將以雙方都覺得「公平」而不是敲竹槓呢?20 分鐘的理毛服務價值一片還是兩片水果?多大的一片?
哪怕是最簡單的「以血換血」的交易,都比看上去要更復雜。蝙蝠要如何估計它所收到的血的價值呢?根據重量、體積、口味和飽腹感嗎?還是其它因素?這種計量上的複雜性,在猴子的「你撓我的背,我幫你撓」的交易中也完全一模一樣地存在。
雖然存在很多潛在的交易機會,但動物們難以解決價值計量的問題。即便是最簡單的、記住面孔並將它與恩惠歷史匹配起來的模式中,如何讓各方在一開始都對恩惠的價值有足夠精度的共識,也是動物們要發展出互惠主義的一個重要障礙。
但是,那些舊石器時代的人類遺留下來的石頭工具箱,對我們的大腦來說似乎都有點太複雜了。(譯者注:就是說,如果對現代人的大腦來說都是那麼地複雜,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到底是用什麼樣的合作形式製造出這些東西的,又是為了幹什麼呢?)
要追蹤與這些石頭相關的恩惠 —— 誰,為誰,製造了什麼質量的工具,以及誰欠了誰什麼,等等 —— 要是跨過了部落的邊界可能會變得非常複雜。此外,可能還有大量的有機物和一時的服務(比如美容)等等,都沒有留存下來。即便只是將這些被交易的物品和服務中的一小部分記在腦子裡,隨著數量的增加,也會使人與事的對應變得越來越難直至不可能。如果合作還在部落之間發生了,如考古記錄所暗示的那樣發生了,那麼問題就變得更難了,因為 狩獵 - 採集 部落通常都高度敵對、互不信任。
如果貝殼可以是貨幣,皮草可以是貨幣,黃金也可以是貨幣,等等 —— 如果貨幣不僅僅是硬幣和政府在法定貨幣法下發行的票據,而可以是很多不同的東西 —— 那麼貨幣的本質是什麼呢?
而且,為什麼人類,還經常處於飢餓邊緣的那種,會花費那麼多時間來製造、欣賞那些項鍊呢,他們本可以用這些時間來狩獵和採集的呀?
19 世紀的經濟學家卡爾·門格爾(Carl Menger)首次描述了貨幣是如何自然演化出來的,而且會從大量的以物換物交易中不可阻擋地出現。現代經濟學所講的故事類似於門格爾的版本。
以物換物需要交易雙方興趣的巧合。Alice 種了一些胡桃,需要一些蘋果;Bob 恰好種了蘋果,想吃胡桃。而且他們還恰好住得近,而且 Alice 也信任 Bob,願意在胡桃收成期到蘋果收成期之間安靜等待。假設所有這些條件都能滿足,那以物換物就沒啥問題。但如果 Alice 種的是橙子,即使 Bob 也想要橙子,那也沒戲了 —— 橙子跟蘋果不可能在同一種氣候下生長。如果 Alice 和 Bob 並不信任彼此,又無法找到一個第三方來當中介 或強制執行合約,那他們的願望就都得落空了。
還可能存在更復雜的情況。Alice 和 Bob 不能完全兌現在未來賣出胡桃或蘋果的承諾,因為,還有其它可能性,Alice 可以把最好的胡桃留給她自己,把次品賣給對方(Bob 也可以這麼做)。比較質量(quality)、比較兩種不同東西的質量,比起上述問題來還要更難,尤其是其中一種東西已經成了記憶。還有,兩人都無法預測比如歉收這樣的事件。這些複雜性大大增加了 Alice 和 Bob 所處理問題的難度,讓他們更難確認,滯後的互惠交易是不是真的能達到互惠效果。初始交易與回報交易的時間間隔越長、不確定性越大,此類複雜性也就越大。
還有一個相關的問題(工程師們可能會意識到),物物交換「無法擴展(doesn’t scale)」。商品量很少的時候,物物交換還能行,但它的成本會隨體量上升而逐步上升,直至昂貴到根本不值得去做這樣的交換。假設有 N 種商品和服務,那麼一個物物交換的市場上要有 N2 種價格。5 種商品就會有 25 種相對價格,還行;但 500 種商品就會出現 25 萬種價格,遠遠超過了一個人可以跟蹤價格的實際能力。但有了貨幣,就只需要 N 個價格 —— 500 種商品就是 500 種價格。在用於這個場景時,貨幣既扮演交換媒介,又是價值尺度(standard of value)—— 只要貨幣自身的價格不會大到記不下來或變動過於頻繁。(後面這個問題,加上隱性的保險「合約」,再加上缺乏競爭市場,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價格通常都是長期演化出來的,而不是以近期談判來決定的。)
換句話來說,以物換物需要供給(或者說技能)、偏好、時間、低交易費用的巧合。這種模式的交易費用增長會遠遠快於商品種類的增長。物物交換當然好於完全不交易,也曾廣泛出現過。但與使用貨幣的貿易相比,它還是相當侷限的。
在大規模的貿易網絡出現以前,原始貨幣存在了很長時間。貨幣在此前還有一項甚至更重要的用途。通過大大減少了對信貸的需求,貨幣大大改善了小型物物交換網絡的效率。偏好的完全巧合大大少於跨期的偏好巧合。有了貨幣,Alice 可以在本月藍莓成熟時為 Bob 採集,而 Bob 可以在 6 個月後大型動物遷徙時為 Alice 狩獵,而無需謹記著誰欠了誰多少東西,也不需要信任對方的記憶和誠信度。一個母親為育兒做的重大投資可以由贈送不可偽造的有價物品來保護。而且貨幣也將勞動分工問題從囚徒困境轉化為簡單交換。
狩獵 - 採集 部落所用的原始貨幣在外觀上迥異於現代貨幣,與現代貨幣在現代文化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同;原始貨幣可能有些功能僅限於在小型的交易網絡和本地機構中行使(我們會在後文討論)。因此,我認為把它們叫成「收藏品」而非「貨幣」要更加合適。在人類學文獻中,對此類物品的稱呼也是「貨幣」;這個定義比政府所發行的紙幣以及金屬貨幣要更廣泛,但比我們在本文中所用的「收藏品」或更模糊的「有價之物」要更為狹窄(有價之物會用來指代那些在本文意義上並非收藏品的東西)。
選擇「收藏品」而非其它術語來指代原始貨幣的理由會在下文逐漸顯現。收藏品有非常具體的屬性,絕不僅僅是裝飾。雖然收藏的具體物品和有價屬性在不同文化中有所區別,但絕不是任意選定的。收藏品的首要功能,也是其在演化中的終極功能,就是作為儲存和轉移財富的媒介。一些類型的收藏品,比如項鍊,非常適合用作貨幣,連我們(生活在一個經濟和社會條件鼓勵貿易的現代社會中的人)也能夠理解。我也偶爾會用「原始貨幣」來替代「收藏品」,討論金屬貨幣時代以前的財富轉移。
貿易之所得
個人、氏族和部落自願開展貿易,因為貿易雙方皆認為自己有所得。他們的價值判斷可能會在貿易後改變,比如他們因貿易而得到了對商品和服務的經驗(因此改變了評判標準)。但是,在交易當時,他們的價值判斷也許不能與交易物的價值準確相稱,但在交易是否有利的判斷上大體是不會錯的。尤其是在早期的部落間貿易中,由於交易物僅限於高價值物品,各方都有強烈的激勵要讓自己的判斷變得準確。因此,貿易幾乎總是能夠惠及各方。在價值創造上,貿易活動與生產製造等物理活動相比毫不遜色。
因為個人、氏族和部落的偏好各不相同,滿足自己偏好的能力、對自身技能和偏好及其成果的認知也各不相同,所以他們總是能夠從貿易中有所收穫。至於開展貿易本身所需的費用 —— 即交易費用 —— 是不是低到讓這些貿易值得開展,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在我們這個時代,就有比以往大多數時代多得多的貿易可以發生。然而,我們下文將會談到,某些類型的貿易一向值得人們付出交易費用,對於某些文化來說,此類交易甚至可以追溯到智人(homo sapiens sapiens)的起步階段。
不是隻有自願的現貨交易才能從更低的交易費用中受益。這一點對於理解貨幣的起源和演化來說至為關鍵。家庭的傳家寶可以用作抵押品,消除跨期交易(delayed exchange)的信用風險。能從戰敗部落中收取貢品,對勝者部落來說是莫大的利好;而這種能力與貿易一樣,也可以從同樣的交易費用技術中獲益;仲裁者評定違背風俗和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害,乃至親屬團體安排婚姻,都是如此。在接受遺產時,若有可抵抗時間流逝且不依賴於他者的財富,親屬無疑會更加受益(Kin also benefited from timely and peaceful gifts of wealth by inheritance)。在現代文化中隔絕於商業世界的人類生活主要活動,從降低交易費用的技術中得到的好處絲毫不少於交易活動所得到的促進,甚至還更多。而這些技術,沒有一項比原始貨幣 —— 收藏品 —— 更高效、更重要或者更早出現。
在智人取代尼安德特人(H. sapiens neanderthalis)之後,人類數量隨後激增。歐洲的出土物,距今 3 萬 5 千年至 4 萬年前的文物,顯示智人比之尼安德特人將環境承載力提高了 10 倍 —— 即人口密度提高了 10 倍。不僅如此,新來者還有時間創造世界上最早的藝術 —— 比如漂亮的巖洞壁畫、多樣的精美雕塑品 —— 當然還有由貝殼、牙齒和蛋殼串成的項鍊。
這些物件不是無用的裝飾。新式而高效的財富轉移方式,正是由這些收藏品以及可能更高級的進步和語言帶來的;如此創造出的新型文化工具,有可能在環境承載力的提升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作為新來者,智人的腦容量與尼安德特人相當,骨骼更軟,肌肉也沒那麼結實。他們的狩獵工具更加精巧,但在 3 萬 5 千年前,工具基本上都差不多 —— 甚至連兩倍效率都沒有,更別說 10 倍了。最大的區別可能就是由收藏品創造出來乃至提高了其效率的財富轉移工具。智人從收集貝殼並使用它們打造珠寶、展示珠寶乃至相互貿易中得到了愉悅。尼安德特人則沒有。也許正是因為同樣的機制,智人於幾萬年前在人類演化的漩渦中生存了下來,並出現在非洲的 Serengeti 平原。
我們應該按類型講講收藏品是如何降低交易費用的 —— 從自願免費的遺贈,到自願的相互貿易和婚姻,再到非自願的司法判決和貢品。
所有類型的價值轉移都曾經在許多史前文化中出現過,可能可以追溯到智人的起步階段。一方或多方從人生大事的財富轉移中得到的好處,大到可以無視高昂的交易費用。與現代貨幣相比,原始貨幣的流轉速度非常低 —— 在一個普通人的一生中,可能只轉手過寥寥幾次。然而,一件可以長期保存的收藏品,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謂的「傳家寶」,可以完好無損幾代人之久,而且在每一次轉手中都增加可觀的價值 —— 通常可以讓原本不能發生的交易成為可能。部落因此會花費大量時間在看起來沒有意義的製造工作和探索合用的新材料的工作上。
庫拉圈

前殖民時代,美拉尼西亞群島上的 Kula(庫拉)貿易網絡。Kula 既是「非常強大」的貨幣,又是故事和傳說的紀念物。可以相互貿易的商品(大多數都是農產品)分佈在不同季節,因此物物交換是行不通的。庫拉收藏品具有無可偽造的貴重價值,而且可以穿戴、可以流轉;作為一種貨幣,它解決了需求的雙重巧合問題。因為能解決這個問題,一枚手鐲或一串項鍊,可以在幾次貿易之後就獲得比其製造成本更高的價值,而且能持續流轉數十年。關於收藏品上一個主人的傳說和故事,進一步提供了上游信貸和流動性的信息。在新石器時代的文化中,流通用收藏品(通常是貝殼)的形態往往更不規則,但目的和屬性都是類似的。

庫拉手環(mwali)

庫拉項鍊(bagi)
對於任何一種將財富轉移作為其主要職能的工具,我們都可以追問如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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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事件(即所交易物品的出產與其應用)在時間間隔上必須滿足某種巧合嗎?巧合發生的不可能性會給財富轉移帶來多大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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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的轉移可以只基於該工具形成一個收藏品的循環嗎,還是說必須其它工具才能形成完整的循環?認真地研究貨幣流轉的實際圖景,對於理解貨幣的誕生來說至關重要。對大部分人類史前史來說,覆蓋大量不同交易的貨幣流轉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沒有完整和重複的循環,收藏品就流轉不起來,也會變得沒有價值。一項收藏品,必須能夠媒介足夠多的交易來攤銷其製造成本,這樣才值得製造它。
我們首先來研究今日我們最熟悉、在經濟上也最重要的一種財富轉移 —— 貿易。
飢餓保險
Bruce Winterhalder 觀察到了動物之間偶爾出現的食物轉移模式:被容忍的竊賊、生產 / 乞討 / 機會主義、風險敏感型生存狀況、作為副產品的互惠、事後報答、非現貨交換以及其它模式(包括親屬利他主義)。在這裡,我們只看風險敏感型生存狀況、延遲互惠以及非現貨交易。我們所主張的是,用 食物 - 收藏品 的相互交易來替代事後報答(delayed reciprocity),可以提升食物共享的程度。這樣做可以降低變動的食物供給所帶來的風險,同時避免在團體(band)之間使用延遲互惠模式所無法克服的大部分問題。我們後面將在一個更大的背景下處理親屬利他以及竊賊問題(無論有沒有被寬恕)。
食物對飢餓者的價值比對飽食者的價值更高。如果一個饑饉絕望的人可以用他最有價值的東西來拯救自己的生命,為那件寶物花掉的幾個月勞動不也算物有所值嗎。人通常會認為自己的生命比那件傳家寶更有價值。那麼,收藏品就像脂肪,提供了對抗食物短缺的保險。本地的糧食短缺所造成的饑荒可以通過至少兩種方式來補救 —— 食物本身、覓食和狩獵的權利。
然而,交易費用一般來說都太高了 —— 群體之間更常見的是戰爭而非互信。找不到食物的群體經常會捱餓。但是,如果可以通過降低群體間相互信任的需要來降低交易費用,對一個群體來說只值一天勞動的食物,對飢餓部落來說也許價值幾個月的勞動(而他們就可以相互交易)。
正如本文所說,小範圍內可以實現、同時最有價值的交易,是在舊石器時代晚期,隨著收藏品的出現而在許多文化中出現的。收藏品替代了要不然就必須有(但實際上並不存在)的長期互信關係。如果部落間或者不同部落的個體間已經存在長期的互動和互信,他們之間的信用發放無需擔保,那就會大大刺激跨期的物物交換。然而,這樣的高度互信是讓人無法想象的——就因為上面提到的關於互惠利他模式的問題,而且這些理論也都被經驗證據證實了:大多數我們觀察到的 狩獵 - 採集 部落之間的關係都是非常緊張的。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裡,狩獵 - 採集 部落都會分散成小團體,偶爾匯成「aggregates」,就像中世紀的集會一樣,一年只有幾周。雖然團體間沒有信任,一項重要的產品貿易,如附圖所展示的這種類型,幾乎可以肯定發生在歐洲和幾乎所有地方,比如美洲和非洲的大型獵物狩獵部落。
附圖所演示的這種情景完全是理論上的,但如果實情不是如此,那反而會讓人非常驚訝。雖然舊石器時代的許多歐洲人類都喜歡穿戴貝殼項鍊,許多生活在更內陸地區的人類會使用他們的牙齒而非貝殼來製作項鍊。燧石、斧頭、毛皮和其他收藏品也非常有可能用作交易媒介。
馴鹿、野牛和其它獵物在一年的不同時間裡遷徙。不同的部落擅長獵取不同的獵物,在歐洲舊石器時代的遺骸中,超過 90% 甚至 99% 的遺留物,都來自同一物種。這種情形暗示了至少在一個部落中存在季節性的分工,甚至存在一個部落對應一種獵物的完全分工。要達成這樣的分工程度,單個部落的成員不得不變成獵物專家,熟知那種獵物的行為、遷徙習慣以及其它行為模式,此外還得了解用於捕殺獵物的專業化工具和技術。近世我們觀察到的一些部落是有分工的。一些北美的印第安人部落專門獵殺野牛、羚羊,也捕鮭魚。在北俄羅斯和芬蘭部分地區,許多部落,包括拉普人(Lapp),甚至直到今天,都只放牧一種馴鹿。
不怕人類的大型野生動物已經不復存在了。在舊石器時代,它們要麼被推向滅絕,要麼學會了害怕人類和人類的彈射類武器(projectile,此處指弓箭)。然而,在智人時代的大部分時候,野生動物群還是很多的,而且專業的獵人很容易抓到它們。根據我們的 貿易 - 生存 理論,分工程度在舊石器時代非常有可能更高,因為那時許多大型獵物(馬、野牛、大麋鹿、馴鹿、大型樹懶、mastadon、猛獁象、斑馬、大象、河馬、長頸鹿、麝牛,等等)成群結隊漫遊在北美、歐洲和非洲大陸。這種部落間的狩獵分工也與歐洲出土的舊石器時代考古證據相一致(雖然還不能說被可靠地證明了)。
這些遷徙的團體,跟隨在獵物後面,經常有團體間的互動,由此創造了許多貿易機會。美洲的印第安人通過風乾和製作乾肉餅來保存食物,這種活動會持續幾個月,但一般不會持續一整年。這種食物會與皮革、武器和收藏品相交換。通常來說這些交易都發生在一年一度的貿易活動中。
會遷徙的大群動物一年中只經過一片領地兩次,而中間往往間隔一到兩個月;要是沒有別的蛋白質來源,這些專業化的部落就會餓死。只有貿易,才能讓考古證據所反映的高度專業化成為可能。因此,即便只能實現不同季節的肉類交換,那收藏品也值得一用。
那些項鍊、燧石以及其它用作貨幣的東西在一個封閉的環中往復循環,只要被交易的肉類數量大致相當,用於交易的收藏品數量也就大致相當。請注意,假設本文中建構的收藏品循環理論是對的,那麼,只有單向有利的貿易就還不夠。我們必須辨認出雙向有利貿易的封閉循環,在這樣的循環中收藏品不斷地流通並攤薄其製造成本。
如上所述,我們從考古證據中知道,許多部落專精於獵殺單種大型動物。也就是說,狩獵者至少是按季節來獵殺不同動物的(部落內的季節分工);如果存在廣泛的貿易,那也可能是一個部落一年中也只獵殺一種獵物(部落間的完全分工)。雖然變成動物習性的專家、掌握最好的捕獵方法,一個部落可以獲得巨大的生產利益,但如果要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時候都一無所獲,這種利益也是不可能實現的。
如果只在兩個互補的部落間實現貿易,那麼食物的總供給量可能差不多是兩倍。但是,在 Serengeti 草原以及歐洲大草原,往往會有十多種動物(而非兩種)經過。因此,對於一個專業化的部落來說,可以獲得的肉類會因為貿易而超過兩倍。更重要的是,額外的肉會在人們需要的時候出現。
因此,即使是兩種獵物以及兩項不同期但互相補償的交易所組成的最簡單交易循環,也可以為參與者提供至少 4 種得益(或者說「盈餘」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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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本要捱餓的季節吃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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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類總供給量的提升 —— 他們可以賣出自己眼下吃不掉也存不下來的肉類;畢竟不交易就只會被浪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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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吃到不同的肉,帶來營養多樣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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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狩獵活動專業化獲得更高的生產力。
製作或保存收藏品用於換取食物不是唯 一一 種對抗飢餓時節的保險措施。也許更常見的(尤其在那些無法獵取大型動物的地區),是領土上的可轉讓的狩獵權利。這一點可以從許多今日僅存的 狩獵 - 採集 文化中觀察到。
非洲南部的 !Kung San 人,與現在所有殘存的 狩獵 - 採集 文化一樣,生活在邊緣地帶。他們沒有機會成為專業狩獵者,而且必須利用僅有的貧瘠資源。可能他們因此不太像古代的 狩獵 - 採集 文化,也不像原始的智人(即從尼安德特人處奪取了最肥沃土地和最佳狩獵路線、很晚之後才把尼安德特人完全驅逐出邊緣地區的人種)。但是,儘管他們生活在嚴苛的自然環境中,!Kung 人也將收藏品用於貿易。
與大多數 狩獵 - 採集 文化相似,!Kung 人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時候的小而分散的團體,只有幾周時間才會與幾個別的團體彙集在一起。集會就像帶有額外功能的市集 —— 實現貿易、鞏固聯盟、強化夥伴關係、買賣姻親。集會的準備工作就是製造可交易的物品,一部分是實用的東西,但大部分都是收藏品性質的東西。這個交易系統,叫做 !Kung hxaro,涉及大量掛飾珠寶的貿易,包括鴕鳥蛋殼項鍊;而這些收藏品都非常類似於非洲四萬年前的東西。

!Kung 人的鄰居部落間的 hxaro 交易系統的模式和親屬關係

用於 haxro 交易的項鍊
!Kung 人用收藏品來買賣的一大物項是進入其它團體領土(並採集和狩獵)的抽象權利。在本地糧食稀缺時,這種交易尤為活躍,因為可藉助在鄰居的領土上覓食來緩解饑饉。!Kung 人會用箭頭來標示本團體的領土;沒有購得進入和覓食的權利就擅自闖入,類同於宣戰。就像團體間的食物貿易,用收藏品買入覓食權利也是一種「對抗飢餓的保險措施」(借用 Stanley Ambrose 的話)。
雖然解剖學意義上的現代人都可以有意識地思考、說話並且具備一定的計劃能力,但產生貿易幾乎不需要什麼高妙的思維和語言能力,需要計劃能力的部分就更少了。因為部落成員並不需要推斷出貿易之外的其它好處。要產生這種工具,只需人們遵循一種追求具備某種屬性的物品的本能就夠了(一如我們在準確評估這些屬性的間接觀察中所見到的)。這一點也在不同程度上適用於我們要了解到的其它制度 —— 它們是演化出來的,而不是被有意識地設計出來的。沒有哪個參與其中的人會用演化功能的角度來解釋這些制度的作用;相反,他們會用許多不同的神話來解釋這些行為,並且,神話更像是這些行為的直接激勵措施,而不是關於其起源和終極目的的理論。
食物貿易的直接證據早已湮滅在歷史中,我們有可能在未來發現比現在更多的直接證據,通過比較現存的狩獵部落中一個部落中的狩獵模式與另一個部落中消費模式的比較 —— 最難的部分可能是辨識出不同部落或親屬團體的界限。根據我們的理論,這樣的部落間肉類交換應該遍佈於舊石器時代的大部分地區,那時候就出現了大規模的專業化狩獵活動。
現在,我們還有額外的間接證據,就是收藏品本身的轉移。幸運的是,物件成為收藏品所需要的長期留存屬性,與人工製品能夠遺存至今被考古學家發現的屬性,是同一種。
部落間關係的主流,在好的時候也是互不信任,壞的時候就是打打殺殺。只有婚姻關係或親屬關係能夠讓不同部落相互信任,雖然只是偶然的,而且範圍也很有限。儘管收藏品可以戴起來或藏在精心隱藏的地窖中,脆弱的財產保護能力,意味著收藏品必須在少數幾筆交易中就攤完其製造成本。因此,貿易一定不是唯一的財富轉移形式,在人類漫長的史前史中,甚至可能不是最主要的那一種,因為那時候交易費用高到不可能發展出市場、企業以及其它我們今日認為理所當然的經濟制度 。在我們偉大的經濟制度之下,還有更古老的制度,同樣涉及財富轉移。所有這些制度,讓智人從所有動物中脫穎而出。我們現在轉向一種最基本的財富轉移形式 —— 人類視作理所當然,動物卻似乎並不具備的形式 —— 遺產。
跨越死亡的親屬利他主義
時間和地域上的供求巧合是極為稀少的,少到我們今日習以為常的大部分貿易類型和基於貿易的經濟制度都無法存在。要說能夠滿足供給和親屬團體大事需要的三重巧合(比如新家庭的建立、死亡、犯罪、戰勝或戰敗)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我們會看到,宗族和個人都深深受益於在這些事件中的及時財富轉移。而且,這樣的財富轉移更少浪費,因為其中只涉及可長期保存的財富儲存物的價值轉移,而不涉及消費品或用於其它目的的工具。這些制度對耐用且通用的財富儲存物的需要,往往比交易對交易媒介的需要還要迫切。進一步地說,婚姻制選度、遺產、糾紛調解還有朝貢,也許比部落間貿易還要更早出現,也比貿易牽涉到更多的財富轉移。因此,比起貿易,這些制度更強有力地促進了原始貨幣的出現。
在大多數 狩獵 - 採集 部落中,財富轉移所採取的形式都會讓我們這些「富得流油」的現代人感到瑣碎:一套木製用具、燧石和骨制工具,還有武器、貝殼串,甚至是一頂帽子,或者在更冷的氣候中,可能是一些長了蘚的毛皮。有時候所有這些都是能戴在身上的東西。這些五花八門的東西就是 狩獵 - 採集者 的財富,無異於我們的房地產、股票和債券。對於 狩獵 - 採集者 來說,工具和暖和的衣服是生存必需。而財富轉移中的許多物品都是非常有價值的收藏品,可用於對抗飢餓、購買伴侶,在戰爭和戰敗中還可以拿來救命。
能將生存資本轉移給後代,是智人對其它動物的另一種優勢。進一步地說,技能豐富的部落成員或者宗族可以用過剩的消費品換來可持久留存的財富(尤其是收藏品),這樣的交易只能偶爾發生,但他們可以在一生中不斷積累。一種暫時的適應性優勢,就這樣被轉成了留給後代的長久適應性優勢。
財富的另一種形式(也是無法被考古學家發掘出來的)就是官職。在許多 狩獵 - 採集者 部落中,社會地位都比有形的財富更有價值。這樣的社會地位包括部落首領、軍隊頭目、狩獵隊伍帶頭,還有(與其他部落結成的)長期貿易伙伴關係中的成員、接生員、宗教領袖。通常收藏品不僅體現財富,也是一種部落責任和地位的符號。有地位的人死了以後,為了維持秩序,接替其位的人必須被迅速且明確地指定。延宕可能會滋生惡意衝突。因此,葬禮就成了一個公共事件,在其中死者受到禮遇,而他的有形無形的財富都會被分給他的後代,分配情形則由傳統、部落決策人和死者的意志共同決定。
就像 Marcel Mauss 和其他人類學家指出的那樣,除了遺產,其它類型的免費禮物在前現代文化中是非常罕見的。看起來免費的禮物在實際上暗含了接收者的義務。在合約法出現以前,「禮物」的這種隱性義務,以及某人拒絕服從這種隱性義務時發生的群體譴責和懲罰,可能是延後交易可以來回進行的最常見動力,而且在我們現在為彼此提供非正式支持時也仍然很常見。遺產和其它形式的親屬利他主義,按照我們現代人對「禮物」的定義(即不會給接收者附加義務的禮物),只有遺產和其它形式的親屬利他主義,才是唯一獲得了廣泛實踐的禮物形式。
早期的西方商人和傳教士通常將原住民視為未發育完成的人種,有時候把他們的朝貢貿易稱為「禮物」、把貿易稱為「禮物交易」,認為這些行為更像西方兒童的聖誕節和生日禮物交換,而不是成人間的法律和賦稅義務。這種觀念一方面是偏見,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個事實:當時的西方,法律義務都是寫下來的,而當地人沒有法律文書。因此,西方人常常把原住民用來描述交易制度、權利和義務的詞語都翻譯成「gift(禮物)」。17 世紀,在美洲的法國殖民者分散在幾個人口更多的印第安部落周圍,他們常常要向這些部落進貢。把這些貢品叫做「禮物」,是他們在歐洲人那裡保全面子的一種方式,因為其他歐洲人都不覺得有朝貢的必要,而且會視朝貢為怯懦。
不幸的是,Mauss 和現代人類學家都保留了這一術語。(這個術語暗示了)這些未開化的人仍像兒童,而且天真得像兒童,他們具有道德上的優越性,不會屈服於我們冷血的經濟交易。不過,在西方,尤其是在交易相關法律中的正式用語中,「禮物」指的就是不附加任何義務的交易。當我們遇上關於「禮物交換」的人類學討論時,這些事項應該謹記在心 —— 這詞在人類學家那裡並不是指我們日常中所指的免費或非正式的禮物。他們指的是財富轉移所涉及到的非常複雜的權利義務系統。史前文化中唯一一種類似於現代禮物的交換形式,即禮物本身既不是一項被廣泛承認的義務、也不用於為接收者附加任何義務,就是父母或者母系親屬給孩子的照料,還有遺產。(其中的例外是,繼承頭銜本身就將職位的責任和特權都強加給了繼承人)。
一些傳家遺產可能歷經數代而中斷,但其本身並不能形成一個收藏品轉移的閉環。只有在傳家寶最終可用於其他用途時,它才會有價值。它們通常會被用於宗族間的姻親交易,這樣就可以形成收藏品的封閉循環了。
家族貿易
收藏品小型閉環交易網絡的早期重要例子涉及到了人類為養育後代所作的更高投資(相比起我們的靈長類親戚)以及相關的人類婚姻制度。
婚姻混合了交配和養育的長期匹配、部落間談判、財富轉移等安排,是人類的普遍現象,其歷史可能與智人同樣悠久。
為人父母的投資是長期性的,但又幾乎是一錘子買賣 —— 沒有時間來重複選擇。從基因適應性的角度來說,與拈花惹草的丈夫或不忠實的妻子離婚,通常意味著被不忠者浪費了幾年時光。對孩子的忠誠和承諾主要是由姻親(也就是宗族)來保證的。婚姻其實就是宗族間的合約,通常也包含著這樣的忠誠和承諾,還有財富轉移。
男人和女人給婚姻作的貢獻很少是平等的;在一個婚姻大事由宗族做主、族長又沒有多少人好挑的時代,就更是如此。最常見的是,女性被認為更有價值,因此新郎所在的宗族要給新娘宗族付一筆費用。相比之下,新娘家族給新郎宗族錢就很罕見了。基本上只有一夫一妻制且高度不平等社會(比如中世紀歐洲和印度)中的上層社會才會這樣做,而且,最終來說,這種情況也是被上流社會男子相比女子的巨大潛能優勢激化出來的。因為大部分文獻都是寫的上層階級,所以嫁妝往往在歐洲傳統故事中有一席之地。這並不能反映出它在人類文化中的普遍性 —— 實際上嫁妝是很罕見的。
家族間的婚姻可以形成收藏品的封閉循環。實際上,只要新娘們希望交換收藏品,兩個交換了成員的宗族就可以形成一個閉環了。如果一個家族在收藏品上更富有,他們就可以為兒子們(在一夫一妻制裡)取到更好的新娘,或者(在一夫多妻的社會里)取到更多新娘。在一個只涉及婚姻的循環中,原始貨幣可以取代家族對記憶和信任的需要,使可再生資源可以賒賬、很長一段時間後再償還。
就像遺產、訴訟和朝貢,婚姻需要事件的三重巧合。沒有可轉移和耐久的價值儲存物,新郎家族滿足新娘願望的能力就不太可能讓人滿意(這種能力同樣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新郎新娘間的價值錯位,當然,婚姻也要滿足匹配的政治和浪漫需要)。一種解決方案就是給新郎及其家族強加一種對新娘家族的長期持續的服務義務。這種方案在 15% 的已知文化中都出現過。在 67% 的情形中,新郎或新郎的家族支付給了新娘的家族一大筆財富。有些時候,新娘彩禮是用現成的消費品支付的,也就是為婚禮而採集、收割的植物和為婚禮而宰殺的動物。在畜牧或農業社會中,大多數新娘彩禮都是用牲畜來支付的(這也是一種可以長期存在的財富)。剩下的部分 —— 通常也是無牲畜的文化中的新娘彩禮中最有價值的部分 —— 通常是用最有價值的傳家寶來支付的:最稀有、最奢侈而且最耐用的項鍊、戒指,等等。在西方,新郎會給新娘一個戒指(求婚者會給女性其它形式的珠寶),這曾經是一筆大量的財富轉移,在許多其它文化中也很普遍。在大約 23% 的文化中(大多數都是現代文化),沒有大量的財富轉移。6% 的文化會有男女雙方互相的財富轉移。只有 2% 的文化中,新娘家族要給新人提供嫁妝。
不幸的是,一些財富轉移與遺產這樣的利他主義和婚姻的美好相去甚遠,比如朝貢。
戰利品
在猩猩族群乃至 狩獵 - 採集 文化(及其近似文化中),因暴力而致的死亡率遠高於現代文明中的相應值。這種情形至少可以追溯到我們與黑猩猩的共同祖先那裡 —— 猩猩族群總是處在對抗當中。
戰爭包括殺戮、致殘、酷刑、綁架、強暴,還有以如此命運為要挾的、對貢品的敲詐勒索。當兩個相鄰的部落處於和平狀態時,通常都會有一方要給另一方貢獻貢品。貢品也可以用於締結聯盟,在戰爭中實現規模經濟。大多數時候,這就是一種剝削形式,給戰勝者帶來比施加進一步暴力更大的好處。
通常來說,在戰爭中勝利之後,緊接著的就是戰敗者對勝者的即時價值轉移。在形式上,這種轉移通常表現為戰勝者的大肆掠奪和戰敗者的拼命隱藏。更常見的是,戰敗者要定時向戰勝者進貢。這時候又出現了三重巧合難題。有時候,這一難題可以通過複雜的方式調和戰敗者的供給能力和戰勝者的需要來加以避免。但是,即使如此,原始貨幣還是提供了更優的方法 —— 一種公認的價值媒介可以大幅簡化支付條款 —— 這在條款無法被記錄下來或者記住的時代,這是非常重要的。在某些情況下,比如在 Iriquois Confederacy 的貝殼,收藏品也可以作為原始的紀念品,雖然做不到文字那麼精確,但可以用來幫助回憶起條款。對勝者來說,收藏品提供了一種在收取貢品時儘可能接近拉弗最優稅率的方法(譯者注:拉弗是一位因提議減稅而知名的經濟學家,他的理論是,在一定範圍內,隨著稅率的升高,政府收得的稅款會上升;但越過了一定程度,稅款反而會因為稅率的上升而下降,因為人們不願去勞動了)。對輸家來說,因為收藏品可以藏匿起來,他們也就可以「少報財產」,讓勝者因為他們沒有那麼多財富,因此少徵一些貢品。藏起來的收藏品也提供了一種對抗貪得無厭掠奪者的保險。就是因為這種可以隱匿的特性,大量原始社會的財富逃過了傳教士和人類學家的注意。只有考古學家能發掘出這些隱蔽的財富。
藏匿收藏品以及其它策略,給收藏品掠奪者提出了一個現代收稅者同樣面臨的難題 —— 如何估計他們可以榨取的財富。雖然在許多交易類型中,價值計量都是個難題,但若論棘手程度,則莫過於充滿敵意的徵稅和納貢。做了非常困難而且不直觀的權衡、再加上一系列的探訪、審計和收集工作之後,納貢者終於使得收益最大化,即便這個結果對進貢者來說非常貴。
假設一個部落要向鄰近幾個戰敗部落徵收貢品,他們必須估計可以從每個部落中榨取多少價值。錯誤的估計方式會讓一些部落可以暗藏財富,同時過分壓榨了另一些部落,導致受損的部落會逐漸萎縮,而受益的部落可以相對而言少交貢品。在所有這些情形中,戰勝者都有可能通過使用更好的規則得到更多的收益。這就是拉弗曲線對部落財富的指導作用。
拉弗曲線由傑出的經濟學家 Arthur Laffer 提出用來分析稅收收入問題:隨著稅率升高,稅收收入會上升,但會上升得越來越慢,因為會有越來越多的逃稅漏稅行為,並且,最主要的是,抑制了人們參與被課稅活動的動力。因為上述理由,存在某個稅率可以使得稅收收入最大化。將稅率提高到拉弗最優稅率以上反而會使政府收入下降。諷刺的是,拉弗曲線常常被用來主張低稅率,雖然它本身是一種關於政府稅收收入最大化的理論,而非社會福利最大化或者個人滿意度最大化的稅收理論。
拉長尺度來看,拉弗曲線也許是政治史上最重要的經濟學原理。Charles Adams 使用它來解釋王朝的繁榮和衰亡。最成功的政府總是被他們自己的利益引導著、根據拉弗曲線來最大化他們的收入——他們的利益既包括短期收入,也包括對其它政府的長期成功。橫徵暴斂的政府,如蘇聯和後期的羅馬帝國,最終都湮滅在了歷史中;稅率過低的政府則常常被更會融資的鄰邦征服。在歷史上,民主政府往往只需動用和平的方式、無需發動對外戰爭就可以維持高稅收收入;他們是歷史上第一批相對於外敵而言稅收收入如此之高的國家,以至於可以把很多錢都花在非軍事領域;他們的稅收制度比此前絕大多數政府類型都要更接近於拉弗最優稅率。(也有另一種看法,此種四處花錢的閒暇乃是由核武器的威懾力帶來的,而不是因為民主政府日益增加的稅收收入最大化訴求。)
當我們應用拉弗曲線來檢視朝貢合約對不同部落的相對影響時,我們可以斷定,最大化收入的願望會導致戰勝者希望準確地計算出被征服部落的收入和財富。計量價值的方式關鍵性地決定了進貢者如何通過隱藏財富、戰鬥或逃跑來逃避朝貢的負擔;進貢者有很多辦法可以騙過這些估計措施,比如把收藏品藏在地窖裡。收集貢品,就是一個圍繞價值估計的、雙方激勵不一致的博弈。
有了收藏品,戰勝者可以要求進貢者在(戰略上)最合適的時間上貢,而不用遷就進貢者的可供給的時間或戰勝者需要的時間。有了收藏品,戰勝者也能自由選擇某個時間來消費這些財富,而不用在接受貢品的同時就非消費不可。
公元前 700 年,貿易已經很普遍了,貨幣的形式也還是收藏品 —— 雖然貨幣由珍貴的金屬製成,但其基本特徵(缺乏統一的價值尺度)還是和絕大多數自智人發端以來的原始貨幣非常相似。這種情形被生活在 Anatolia(現在的土耳其)、說希臘語的呂底亞人(Lydians)改變了。在考古和歷史記錄中,呂底亞國王是第一批金屬硬幣(coin)發行者。
從那時起到現在,政府自己給自己壟斷權進而鑄造貨幣,而非私人鑄幣,變成了金屬貨幣的主要發行方式。為什麼不是由私營企業(比如私有銀行,他們從未缺席這些準市場經濟體)來掌控貨幣鑄造?人們提出的主要理由是隻有政府才可以強制執行反偽造措施。但是,他們可以強制執行此類措施來保護競爭性的私營鑄幣者,就像你可以禁止偽造商標同時使用商標制度一樣。
估計金屬貨幣的價值就比估算收藏品的價值要容易多了 —— 交易費用要低得多。有了貨幣,貿易往來也可以比只有物物交換時多得多;實際上許多類型的低價值交易也因此成為可能,因為破天荒第一次這些交易的小額所得是大於相關交易費用的。收藏品是低流通速度的貨幣,只參與少數的高價值交易;金屬貨幣的流通速度更高,可以協助大量的低價值交易。
考慮到我們看到的、原始貨幣為朝貢體系和徵稅者帶來的好處,以及最優化強制支付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價值估計問題,徵稅者(尤其是呂底亞國王)變成第一批金屬貨幣發行者就不會讓我們驚訝了。國王的收入來自稅收,他有強烈的激勵來更準確地估計他的子民所持有和交換的財富。另一方面,市場交易也從更便宜的價值計量手段中受益,這就創造了接近高效市場的制度,有史以來第一次,個人也可以參加大規模的市場;這些都是國王計劃之外的副作用。隨著市場而來的更大財富,也變成了可以徵稅的項目,國王由此得到的收入,甚至超過了在給定稅收資源條件下減少計量失誤所帶來的拉弗曲線效應。也就是說,更高效的徵稅手段,輔之以更高效的市場,結果就是總體稅收收入的大幅提升。這些徵稅者就跟開金礦一樣,呂底亞國王 Midas、Croesus 和 Giges 富有的名聲一直流傳到今日。
幾個世紀以後,希臘國王亞歷山大大帝征服了埃及、波斯和印度大部分地區,就是通過洗劫埃及人和波斯人的寺廟來為自己的遠征籌錢,具體來說,就是把寺廟中藏匿的低流通性的收藏品拿出來,鑄成高流通性的硬幣。他憑此召喚出了一個高效的經濟體,還有更有效率的稅收制度。
朝貢自身不能形成一個收藏品閉環。當且僅當戰勝者可以拿收藏品換來其它東西(比如姻親、貿易或是抵押品)時,這些貢品才會具有價值。不過,戰勝者可以強迫戰敗者進入製造業來獲得收藏品,即便這並不符合戰敗者的主動意願。
糾紛和補償
古代的 狩獵 - 採集 部落並沒有我們現代的侵權法或刑法,不過他們有一種類似的調解糾紛的辦法,即讓宗族或部落首領,或者是投票來作裁判,而裁判覆蓋了現代法律稱為犯罪和侵權的範圍。通過懲罰或者罰金來解決爭端,可以防止爭議雙方宗族陷入仇殺的循環中。許多前現代文化中,從美國的易洛魁人(Iriquois)到前基督教時期的日耳曼人,都認為補償措施優於懲罰。從小偷小摸到強姦再到謀殺,所有可實現的侵權行為都有一個價格(例如日耳曼人的「weregeld」和易洛魁人的 blood money)。可以使用貨幣的地方,補償就會用貨幣來支付。畜牧文化中也會用到牲口。除此之外,收藏品是最為通用的。
在訴訟或類似投訴中為損害作補償,再一次把我們引向了事件、供給和需要的三重巧合,恰如遺產、婚姻和朝貢中的問題一樣。如無解決辦法,判決就必須向被告支付賠償的能力以及原告從中獲益的機會和願望妥協。如果補償品是原告已經大量擁有的消費品,那雖然這些補償也構成了一種懲罰,但可能也無法讓原告滿意 —— 因此無法阻止暴力的循環。這裡,我們又可以用收藏品來解決問題 —— 讓補償總是能夠解決紛爭、結束復仇的循環。
如果補償支付能夠完全消除仇怨,那麼自身就不能形成一個閉環。然而,如果補償支付不能完全平息仇恨,那麼緊接著收藏品循環的就會是一個仇殺循環。就因為這個,可能這種制度會達成一個均衡狀態 —— 減少但不會消滅仇殺循環,直至聯繫更緊密的交易網絡出現。
收藏品的屬性
自人類演化成小型的、基本自給自足而又相互仇殺的部落以來,對收藏品的利用減少了記錄恩德的需要,並讓我們在上文探討過的那些財富轉移制度成為可能;在我們作為一種物種的大部分時間裡,這些制度解決的問題要比物物交換的吞吐量問題重要得多。實際上,收藏品為互惠利他主義的運行提供了基底性的提升,從而將人類合作的方式擴展到其它物種力所不能及之處。對它們來說,互惠利他行為嚴格受制於它們不可靠的記憶。一些其它物種也有大型大腦,也會自己築巢,也會製造和使用工具。但沒有其它物種製造出了這樣一種工具,能為互惠利他主義提供如此重要的支持。考古學證據表明,這一新的歷史進程在距今 4 萬年前就已發展成熟。
門格爾稱此第一類貨幣為「中介型財貨」—— 也就是本文所說的「收藏品」。一些對其它場景(如切割)有用的手工藝品,也可能被用作收藏品。然而,一旦跟財富轉移相關的工具變得有價值,它們就只會因其收藏品屬性而被製造。那麼這些屬性是什麼樣的?
要讓一種特定的物品被選中成為價值不菲的收藏品,它必須具備下列屬性(至少相對於那些不那麼有價值的產品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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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安全,不容易遭受意外損失和偷盜。從歷史中的大部分時期來看,這一屬性就意味著可以隨身攜帶並且易於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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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價值屬性更難被偽造。這一屬性有一個重要子集,就是那些極度奢侈、幾乎無可偽造的產品,這些物品會因為我們上文解釋的理由而被認為極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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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容易通過簡單觀察或測量而估計出其實際價值。即簡單觀察就可以獲得更可靠的結論,而且更不用花力氣。
世界上各個地方的人類都有強烈的動機去收集能更好地滿足這些屬性的物品。其中一些動機可能來自於隨基因而演化的本能。這些物品會被收集起來純粹是因為收集過程所帶來的純粹愉悅(而不是出於任何明確或實用的理由),而且這樣的愉悅幾乎普遍存在於人類文化中。其中一種直接動機就是裝飾。根據亞利桑那大學的 Mary C. Stiner 教授的研究,「裝飾品在所有現代人類祖先那裡都是普遍現象」。對演化心理學家來說,這種除了愉悅之外沒有實用理由的行為(打扮、裝飾),可以從自然選擇的角度找到一個很好的終極解釋:裝飾行為是演化的候選材料,它變成了隨基因演化的愉悅,激發了收藏行為。如果本文的推理是對的,這就是為何人類會具有收集稀有物品、藝術尤其是珠寶的本能。
第 2 點還需要進一步解釋。首先,僅僅因為一種物品是奢侈的就去製造它,似乎是非常浪費的。然而,這些無可偽造的奢侈物件可以通過媒介有價值的財富轉移而不斷地增加價值。每當它使交易從不可能成為可能、或從極為昂貴變為可以承擔時,一部分成本就得到了回收。其製造成本一開始是完全的浪費,但會隨著交易而不斷攤銷。貴金屬的貨幣價值就是基於這個原理。對收藏品來說也同樣適用,越稀有、越不容易製造,它就越有價值。對那些可以證明其中包含了技藝高超且獨特的人類勞動產品(比如藝術品)來說,原理也是一樣的。
我們從未發現或製造出一種產品,可以在三個方面都表現完美。藝術品和(現代文化中的)收藏品只能滿足(2),不能滿足(1)和(3)。常見的串珠只能滿足(1),不能滿足(2)和(3)。珠寶最初是由最漂亮、最少見的貝殼製造的,但在大部分文化中最終都轉向了用貴金屬來製造,它在滿足三種屬性的時候更為均衡。貴金屬珠寶通常都比較薄(比如項鍊和戒指),這並不是巧合,因為這樣的產品可以在任意地點接受便宜的檢驗。金屬貨幣就更進一步了 —— 小而標準的重量和用作檢驗的標誌,大幅減少了使用貴金屬的小額交易中的費用。貨幣本身只是收藏品發展中的又一步。
舊石器時代的人類所造的可移動藝術品(比如小型雕像)也符合這些屬性。實際上,舊石器時代的人類製造的東西要不就是很實用,要不就是契合上述三種屬性。
與智人相關的文物中還有一些令人費解的物品:無用的或未被使用的燧石(比如上文提到的 Clovis 人的沒法用的燧石)。Culiffe 討論了歐洲中石器時代的幾百件燧石,這些燧石刀片都製作精良,但仔細分析後發現它們從來沒切過東西。
燧石也非常像第一類收藏品,即前述的專用型收藏品,就像珠寶一樣。實際上,最早的燧石可能是因其切割用途而被製造出來的;用作財富轉移媒介、促成那些上文所提到的制度,這些附加價值都是意料之外的後果。而這些制度,反過來推動了專用型收藏品的製造,先是沒有實際用途的燧石,然後是智人發展出來的各式各樣的珠寶。

來自蘇美爾(Sumer)地區,公元前 3000 年的貝殼貨幣
在新石器時代,中東和歐洲的許多地區,一些種類的珠寶變得更加標準化了——以至於標準大小和可測驗性(assayability)比好看更重要。商業領域所用的珠寶數量有時大大超過傳統貯存起來的珠寶。這就是從珠寶到金屬貨幣的中間階段,一些收藏品越來越常採用可互換的形式。在公元前 7000 年,呂底亞國王開始發行金屬硬幣。有了標準重量的貴金屬,市場主體如工人、徵稅人就可以(通過銀幣上的標誌) 「檢驗」其無可偽造的昂貴屬性,即通過信任鑄造者的聲譽來解決問題,而不再是在金屬線圈上隨便選個位置剪開看看成色。
收藏品與貴金屬貨幣、大多數實物支撐型貨幣的儲備商品具有同樣的屬性,這絕非巧合。只不過,比起在人類史前時代大部分時候所用的收藏品,貨幣以更純粹的形式實現了這些屬性。

公元前 2500 年蘇美爾人使用的銀環和線圈貨幣。注意其截面大小也是標準的。而且大部分此類物件的重量都是標準的,從 1/12 shekel 到 60 shekel。要測驗一個銀環或者線圈的價值,可藉助稱重以及隨機選定位置切開的辦法。(芝加哥大學,Courtesy Oriental Institute)
20 世紀的一個新鮮事就是由政府發行的 fiat currencies(「Fiat」意味著該貨幣沒有任何實物儲備作為支撐,與以往時代基於黃金和白銀的貨幣正好相反)。雖然法定貨幣作為交換媒介表現非常好,但其價值儲藏功能已被證明是非常差的。通貨膨脹摧毀了很多人的「存錢罐」。這就能解釋為什麼稀有物品和獨特藝術品的市場在過去一個世紀中生機勃勃(因為它們具有上文所述的收藏品屬性)。我們時代科技含量最高的市場之一,Ebay(易趣網),也充斥著此類具有原始經濟屬性的物件。收藏品市場也變得比以往更大,雖然我們投資收藏品的比重已變得比它們承擔重要演化功能的時候要小了。
收藏品既能滿足我們的原始衝動,又保持了它們作為安全價值儲藏的古老角色。
結論
許多類型的財富轉移,無論單向的還是雙向的、自願的還是被迫的,都面臨著交易費用問題。在自願交易中,雙方皆有所得;完全不附帶義務的禮物則常常是親屬利他主義的產物。這些交易都為一方或雙方帶來了價值,且毫不遜色於生產製造活動。朝貢給勝者帶來了好處;對所造成損害的裁判則防止了進一步的暴力,也有利於受害者。遺產讓人類變成了第一種可以向下一代親屬傳遞財富的物種。這些傳家寶反過來又可以用作抵押品或支付手段,換來商品、抵禦饑荒的食物或者姻親。達成這些財富轉移行為的費用 —— 即交易費用 —— 是否真的足夠低、低到人們能成功傳遞價值,是另外一個問題。收藏品在這些交易誕生的過程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收藏品放大了我們的頭腦和語言作為囚徒困境解決方案的能力,使我們不至於像所有其它動物一樣,無法通過事後報恩與非親屬合作。聲譽機制可能遭遇兩個主要的問題 —— 可能記錯了誰幹了什麼,可能錯誤估計了行為所創造的價值大小或侵害程度。在宗族(即小型且比鄰而居的親屬團體,或者說擴大化的家庭,是部落的子集)內部,我們的大腦可以最小化這些錯誤,所以公開的聲譽和強制性的制裁可以提供強大的動力,變成事後報答模式的主要推動力,使人們不必因交易對手的合作能力和背叛能力而疑神疑鬼、止步不前。尼安德特人和智人的大腦大小相當,(在這一點上可能是類似的,)很有可能每個當地的氏族成員都關注著其他所有人的人情網絡。在小規模的親屬團體中,將收藏品用於貿易的情形可能是很少的。在一個部落的不同宗族間,收藏品交易和人情往來都有可能。但是在部落之間,收藏品就完全取代了聲譽,成為了互惠主義的動力,雖然暴力仍然在強制施行權利方面扮演著重要作用,並且成為了大部分交易的主要障礙。

當物品中凝結著無可偽造的昂貴消耗——用於貿易的玻璃串珠,16 或 17 世紀威尼斯製造,出土於非洲 Mali。這樣的珠子在歐洲殖民者遇到新石器文化或者說 狩獵 - 採集文化的地方都非常流行。
要被用作一種通用的財富儲藏形式和財富轉移工具,收藏品必須嵌入至少一種能夠形成收藏品循環的制度中,使得 發現 以及 / 或者 製造 收藏品的成本可以在多次交易中得到攤銷。進一步地說,收藏品絕不僅僅是一種漂亮的裝飾品。它必須具備幾種主要的功能屬性,比如可攜帶、易隱藏,以及,凝結了無可偽造的奢侈耗費。而且,這種奢侈屬性是接受者能夠驗證的(驗證技巧必須足夠簡單)—— 他們會使用今日許多收藏家仍在使用的相同技巧。
本文所展現的理論,可以由找尋經常在文化間交換的「貴重物品」所具有 / 缺乏 的特徵、計量貴重物品流通中所產生的經濟收益、觀察不同文化(包括現代文化)對具備這些特徵的物品的偏好而得到檢驗。
有了這種前所未有的合作技術,人類已經成為了地球上最可怕的掠食者。他們適應了不斷變化的氣候,而許多被他們捕獵的大型動物則被美洲、歐洲和亞洲的氣候變化和人類的捕獵活動趕入滅絕的境地。今天,大多數大型動物都害怕投射物 —— 這種適用只可能來源於一種狩獵者(人類)(譯者注:此注的原文為 R97,然而參考文獻中僅有 R96 條,故視作筆誤,改為 R96)。更倚重採集而非狩獵的文化也從中大大受益。隨之而來的是人口爆炸 —— 智人可以在更多地方繁殖,而且人口密度可達尼安德特人的十倍,雖然智人的骨骼更軟,而且腦容量也沒有增加。這種提升的絕大部分都來源於由高效財富轉移工具和語言而來的社會制度 —— 貿易、婚姻、遺產、朝貢、抵押,以及評估侵害和抑制復仇的能力。
原始貨幣不是我們常見的現代貨幣。它具有一些現代貨幣的功能,但其形式是傳家寶、珠寶以及其它類型的收藏品。原始貨幣的使用極為久遠,以至於探索、收集、製作、展示、鑑定、妥善保管、相互交易收藏品的願望變成了人類的通性 —— 甚至是某種程度的本能。人類的這種收集慾望可以稱為「收集本能」。搜尋稀有的材料(比如貝殼和牙齒)、製作收藏品,佔去了古代人類相當可觀的時間,就像許多現代人把這些活動當成習慣、投入大量精力一樣。這樣尋尋覓覓、敲敲打打的活動,對我們的祖先來說結果就是為迥異於實用性的價值賦予了第一種可靠的表現形式,以及,我們今日貨幣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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