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4 月 19 日,据厦门检察公众号消息,某陈姓男子盗卖虚拟货币获利160多万元被判11年,据悉陈某编造账号掉线的谎言,借此骗取受害人的各类验证码,通过实时验证码持续将洪某账户内的虚拟货币秘密转入自己的账户,随后迅速将这些虚拟币变卖获利160余万元并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湖里区检察院对陈某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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