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国家新闻出版署今日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通知。
根据意见稿,网络游戏币仅限于兑换平台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购买实物或其他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游戏平台不得提供将游戏币兑换成法定货币的服务,除非游戏终止运营,未使用的游戏币可以以法定货币或其他方式退还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小额实物的,实物内容和价值需符合国家法规。
此外,草案规定从事网络游戏出版活动的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存放必要的技术设备、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网络游戏出版单位不得通过炒作、拍卖等方式纵容虚拟道具的高价交易。
添加收藏
分享社交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