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Circle欧盟战略和政策总监Patrick Hansen就MiCA法规的适用范围做了详细解释,主要包括:
- 在特定网络内设计和使用的实用型代币不受MiCA法规的约束;在每个欧盟成员国用户少于150人或仅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加密资产产品,在12个月内总价值低于100万欧元,也不属于MiCA的管辖范围。
- 不可转让的数字资产不受MiCA监管框架的约束。值得注意的是,包括电子货币代币在内的加密资产的借贷被明确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以“完全去中心化的方式”提供的加密资产服务也不受监管。同样,没有可识别发行人且缺乏白皮书的加密资产也不属于MiCA的监管范围。
- 虽然MiCA法规未纳入全部NFT、数字艺术或收藏品,但那些广泛发行的系列或收藏品,仍在该监管框架的范围内。
- 豁免也适用于非托管钱包的硬件或软件提供商。集团内部交易、公共实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或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组织以及CBDC也被排除在MiCA的规定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