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 TechFlow 消息,香港地区为虚拟资产期货ETF发行方制定新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昨日发布通函详细介绍认可虚拟资产期货ETF在香港公开发售的相关要求:任何产品都需要满足管理单位信托、共同基金和非上市结构性产品的要求,ETF发行方需要展示至少三年的跟踪记录和遵守监管的记录。发行方将需要证明数字资产ETF有足够的流动性。
衍生品净敞口不能超过ETF总资产净值的100%。发行方需要在推出产品之前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10月31日,SFC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在香港金融科技周活动中透露,香港证监会一直积极研究设立一个制度,借此向那些可供投资于主流虚拟资产并设有妥善投资者防护措施的ETF给予认可。
“我们现在认为,最初对于虚拟资产期货ETF的某些疑虑,至今已变得可控,只要设立妥善的保障措施,便能迎刃而解。除了适用于ETF的现行规定外,虚拟资产期货ETF亦将须在其管理公司、投资策略、披露及投资者教育方面符合额外规定。在初步阶段,我们预期相关资产将限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买卖的比特币期货和以太坊期货。”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