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潮TechFlow消息,据中国检察网11月23日消息,安徽省蚌埠人蒋某因用USDT帮助转移赃款,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0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期间,被害人熊某某在微信上被以投资外汇为由共被诈骗人民币1243889元。经查,熊某某被诈骗的钱款中有人民币134541.55元分别经山西**商贸有限公司、新乡市**图文设计有限公司对公银行账户后转入被告人蒋斌使用的网商银行账户内,被其用于购买USDT币。
蒋某在明知上线转账到其所控制账户的钱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在火币网及OKEx平台内以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帮忙转移赃款。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斌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帮助转移,数额共计人民币134541.5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斌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蒋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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